敖尔布
即“鄂尔布”(2049页)。
即“鄂尔布”(2049页)。
见“萧特末”(1998页)。
?—1232金大臣。女真族。粘葛(即粘割)氏。天兴元年(1232),为同知开封府事,五月,擢为陈州(治今河南淮阳县)防御使。时蒙古军已入河南,道路不通,孤骑由间道往任。到任,择官吏,完城郭,立庐舍,实
县名。位于贵州省中部。战国时为且兰国邑。秦为象郡且兰县。汉初复为且兰国邑。元朔三年(前126),置且兰县,元鼎六年(前111),为牂牁郡治。隋以其地置宾化县。元置平月长官司,属管番民总管府。明洪武十四
?—1907清末大臣。满洲镶白旗人。于库里氏。字新甫。同治举人。光绪四年(1878),捐资为知县。十二年(1886),办理山东宿州督销土产、硝盐事务,制定先办官盐之法,杜绝私贩之弊。十八年(1892)
见“曷苏馆”(1652页)。
见“释鲁”(2259页)。
金代女真语,“摇手而拜”之意。《金史·礼志》:“金之拜制,先袖于微俯身,稍复却,跪左膝,左右摇肘,若舞蹈状。凡跪,摇袖,下拂膝,上则至左右肩者,凡四。如此者四跪,复以手按右膝,单跪左膝而成礼。”金代女
见“只卜得卫”(551页)、“者不登卫”(1349页)。
1736—1822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尚书米思翰曾孙,都统广成子。乾隆皇后之侄。初以文生员娶履亲王允㪷之女为多罗额驸。乾隆三十年(1765),授伊犁领队大臣。随将军明瑞等镇压
清代后藏地方官员。藏族。任阿里总管。珠尔默特策布登次子。乾隆十五年(1750),避其叔※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陷害,入扎什伦布寺为僧,幸免。同年,珠尔默特那木扎勒被清驻藏大臣傅清执杀后,得以查证其父被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