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物婚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见“中山王尚”(295页)。
1884—1950青海玉树囊谦千户。藏族。光绪十六年(1890),于结古会盟时,控诉川边德格土司,强索支应及抢掠囊谦事,经川、甘派大员查办,令德格土司赔偿银两,并饬各守界址,不得越境滋事。1914年,
见“脱罗”(2079页)。
北魏、东魏官员。字敬放。河南洛阳人。其先世代(治今河北蔚县西南)人,鲜卑屋引氏(后改为房氏,一说屋引氏乃高车之遗族,后归西部鲜卑)。正光(520—525)末,历任昌平、代郡太守。及六镇起义,率部人入九
地区名。位于今辽宁省南部,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置。治所即今辽宁庄河县。南控诸岛,左接安东,右连旅大,居滨海要区。周属幽州。春秋属燕国。秦汉属辽东郡。三国、魏仍其旧。晋至后魏属高句丽。齐、周、隋仍
见“差地”(1761页)。
噶厦驻瞻对地方官员。藏族。清同治七年(1865)任仔仲。光绪三年(1877)补放七品朗茹营官。四年升任六品仑宗营官。五年升补五品商上卓尼尔。十七年(1891),晋升四品小堪布。二十八年(1902),驻
见“铁木哥斡赤斤”(1880页)。
藏语音译,意为“助差者”。旧时西藏领主为满足经常性乌拉差役的需要,调剂各差户的劳动人口而规定。以一※差岗地为标准,规定一定的劳力,每差岗地为9人,劳力多者或小农奴,被派往劳力不足9人者助差,此种人称“
元朝管理和训练回回炮手及军匠的机构。至元八年(1271),元世祖遣使至波斯征调回回炮手军匠,宗王阿不哥以阿老瓦丁、亦思马因等人应诏。至元十年(1273),蒙古军借回回炮手之助,攻克南宋江汉重镇樊城、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