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善
水族节日。水语“拜”,意为“祭祀”,“善”,乃“大菩萨”、“神”。相传水族始有7个祖公,水族分别是7个祖公的后裔,故定期向祖公致祭。拜祭时有7个善组织参加。善实为一人形岩石,以为神祖,拜之。12年或6年祭祀一次。12年祭者在水历龙年十月(农历六月)举行。6年祭者在子、午年举行。拜祭仪式由大公主持,选6位“坐善者”端坐在善石四周,6位水书先生念咒祈祷,让公鸡啼叫,以求下雨。一切祭物皆由7个祖公之家族分担。其俗盛行于贵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九阡地区。
水族节日。水语“拜”,意为“祭祀”,“善”,乃“大菩萨”、“神”。相传水族始有7个祖公,水族分别是7个祖公的后裔,故定期向祖公致祭。拜祭时有7个善组织参加。善实为一人形岩石,以为神祖,拜之。12年或6年祭祀一次。12年祭者在水历龙年十月(农历六月)举行。6年祭者在子、午年举行。拜祭仪式由大公主持,选6位“坐善者”端坐在善石四周,6位水书先生念咒祈祷,让公鸡啼叫,以求下雨。一切祭物皆由7个祖公之家族分担。其俗盛行于贵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九阡地区。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为乌丸(即乌桓)族遗裔,故亦自称“乌丸国”。《旧唐书》称该部位于“那河(今嫩江)之北”,具体所在有三说:一说在今大兴安岭东侧之阿伦河与雅鲁河之间;或说在嫩江西岸支流诺敏河北及甘河上游
?—前622春秋时晋国大夫。出身于白狄狐氏。※狐突子。字子犯,为晋文公重耳的舅父,故亦称“舅犯”、“咎犯”。精于文韬武略。晋献公(前677—前651年在位)时,为晋国外戚,随父兄在晋国任职,封大夫,辅
?—1809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鄂拉氏。隶布特哈正黄旗。乾隆三十八年(1773),以领催从征金川,赏戴蓝翎。五十七年(1792),以副总管从征廓尔喀,攻克博尔东拉营寨,赏花翎。嘉庆二年(1797),
见“马月合乃”(181页)。
即“张登发”(1182页)。
见“薄罗卫”(2544页)。
十六国时期鲜卑越质部首领。以部为氏,故称。又称越质屈机。※越质叱黎之子。初随父居平襄(治今甘肃通渭县西南)。东晋武帝太元十三年(388),本部为西秦乞伏国仁所破,被俘,获宥,封陇西太守。十五年,据平襄
又作世佐领。清代八旗佐领的名称之一。八旗基层组织及其首领之称。其首领,为世职官之一。从清太祖努尔哈赤时起至清入关后,其来源有:(1)率领族、属人丁归附者,即以其人丁编设佐领,令率领人或其子孙为管理者。
官名。明朝授予归附的少数民族首领的职衔,秩正二品,地位次于土都督及土都督同知,参见“土都督”(66页)。
夜郎国首领。始见《华阳国志》。传说有一女子浣于豚水,有三节大竹,流入足间,推之不去,闻有声,剖竹见一男儿及长,有才武,自立为夜郎侯,雄长于夷濮中。以竹为姓,称竹王。据《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汉武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