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悉弥
即“拔悉蜜”(1364页)。
即“拔悉蜜”(1364页)。
见“统军”(1785页)。
见“泰不华”(1799页)。
?—1798或1799中亚霍罕首领。一译纳拉帕塔、那尔巴图。乌兹别克族。额尔德尼伯克侄。乾隆三十五年(1770),额尔德尼伯克死,袭替。在任期间,为抑制豪强,命子弟为各城阿奇木,加强集权统治。阳顺清朝
清朝武官。蒙古镶白旗人。巴林氏。天聪五年(1631),任牛录章京。八年(1634),以办事能干,不违使命,授牛录章京世职。崇德三年(1638),加世职为三等甲喇章京。是年,随大将军睿亲王多尔衮征明至山
金、元村社吏役。金代农村中乡置里正,村设主首。300户以上村社设4人,200户以上设3人,50户以上设2人,50户以下设1人,协助里正禁察非法之事。元代农村一般分置乡、都二级,乡设里正,都设主首,负责
见“大翁”(77页)。
清代驻京以及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苏拉”原意为“值勤”,即执行勤务的喇嘛,负责管理寺庙或札仓的具体事务。由清朝给予札符。规定有随从格隆1人、班第1人。每月饷银3两7钱、米2石2斗5升、坐马1匹、
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被告光着脊背,由人将一烧红的铁件顺其背部滑下。若烫伤,表明原告理直、被告理曲;反之则为原告无理、被告有理。解放前僜人常用此法断定事理不明、是非难辨的事件。被判无理者必须向
?—1819清朝大臣。满洲镶蓝旗人。伊拉里氏。由官学生考授太常寺笔帖式,累迁步军统领衙门员外郎、兵部郎中,兼公中佐领。嘉庆十五年(1810),出为江苏盐法道。累迁山东布政使。二十二年(1817),擢山
见“正军户”(4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