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巴
藏语音译,意为“雇工”。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德格地区的一个社会阶层。来源于破产或因差重逃亡的※差巴(支差的人),或由※科巴(意为“需要的人,有属民之意)中分离出来者,以及国民党政府组织挖金结束后留下的人。多住在城里,受雇于人,一般是替主人或寺庙背水等,主人给一定报酬。无其它负担,较自由,社会地位很低。
藏语音译,意为“雇工”。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德格地区的一个社会阶层。来源于破产或因差重逃亡的※差巴(支差的人),或由※科巴(意为“需要的人,有属民之意)中分离出来者,以及国民党政府组织挖金结束后留下的人。多住在城里,受雇于人,一般是替主人或寺庙背水等,主人给一定报酬。无其它负担,较自由,社会地位很低。
清末民初军官。字子贞。河北清苑县人。回族。幼习武,毕业于北洋武备学堂。光绪二十七年(1901),任山西武备学堂和直隶陆军速成学堂教习,后在北洋军中任军职至旅长。1916年任山东济南镇守使、第二师师长,
?—1037宋时归义军节度使。一作曹顺。※曹宗寿子。大中祥符七年(1014),父卒,继任。同年以归义军留后遣使贡于宋,表请金字藏经、泊茶、药、金箔。真宗授其为归义军节度使。初向辽进贡时自称“沙州回鹘”
?—1669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他塔喇氏。顺治七年(1650),袭父谭拜二等阿思哈尼哈番(男爵),管梅勒章京事。九年,恩诏加世职一等。十五年(1658),从征贵州,获胜。十六年,至江南征郑成功。十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又译作“与墩”、“与敦”。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属辽太祖※弘义宫。又,孝文皇太弟耶律隆庆※敦睦宫一※瓦里名“与墩”;一※石烈(相
渤海王国置。为率宾府依郭州。治所故址在双城子(前苏联沿海州乌苏里斯克);或说即今黑龙江省东宁县大城子,旧有说在鸭绿江支流佟家江(今浑江)流域。辽灭渤海后废,其民疑在辽世宗时被迁至今辽宁北镇县一带,改置
契丹时期流行于燕京地区对漂亮女子的一种称呼。曾出使契丹的宋人彭汝励在《鄱阳集》中存诗曰:“有女妖妖称细娘,珍珠络臂面涂黄。”《西神脞说》云:“辽时燕俗妇人有颜色者目为细娘。”
清代蒙古贵族的总称。清朝统一蒙古以后,废除蒙古以前的济农、洪台吉、丞相、太师、宰桑等封建贵族称号;为了笼络蒙古贵族,以满族宗室的封号赠给蒙古贵族。根据蒙古封建贵族不同的身分等级和地位以及对清王朝的效忠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全分粮庄。整庄、半庄的区分标准,历有不同。顺治二年(1645),以每庄420亩至720亩为大庄,240亩至360亩为半庄。康熙八年(1669),分编大庄为4等,规定每隔10年编定其等次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昂、达昂、尼昂、纳昂、冷、梁、汝买、纳安、诺买等,他称崩龙,旧称崩龙族。1985年9月正式改为德昂族。分布在云南潞西、镇康、梁河、盈江、陇川、龙陵、瑞丽、耿马、永德、保山、澜沧等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庄园在穷结地区。家族成员在清乾隆(1736—1795)中已跻身贵族行列。重要人物有顿柱彭错,光绪十四年(1888)为米本,十六年(1890)握一方兵权,二十二年(1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