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民族起源>拉伊斯制度

拉伊斯制度

阿古柏侵入新疆时实施的统治措施之一。“拉伊斯”阿拉伯语,意为巡行检查执行伊斯兰教法规的官员。是推行宗教统治的工具,权力极大,可以干涉各级伯克的行政。清统一新疆后被废。同治四年(1865),阿古柏夺取喀什噶尔(今喀什)等地后予以恢复。每村置1名,由所谓“最有道德”和信教最虔诚的人中选出,可以处理一切小案件。常随身携带教鞭,在市场和街道巡行。不论白天黑夜,可以随意进入每家住宅。凡家庭吵架、儿童是否做祈祷、店铺称量是否准确、集市货物质量是否合格、妇女上街是否带面纱等,皆由其监督检查。凡违反教规者,如没有按时封斋、喝酒、吃违禁食物、不按规定做礼拜,俱要受鞭打。受害最深的是妇女。如与男性犯同样错误,其所受惩罚往往比男性重。因其残暴并滥施权力,给广大维吾尔族人民带来巨大危害。

猜你喜欢

  • 赤水

    古城名、县名。公元四世纪吐谷浑所筑城。故址在今青海省兴海县东南黄河西岸。隋大业四年(608),炀帝遣宇文述等攻取此地,吐谷浑南走雪山。次年置县,为河源郡治所,隋末地复入吐谷浑。唐贞观九年(635),太

  • 桑乾都督府

    唐代在东突厥地区建立的羁縻机构。龙朔三年(663)分定襄都督府置。以其首领为都督,职位世袭。侨治朔方(今陕西靖边县东北白城子)。下辖郁射(郁射施部)、艺失(多地艺失部)、卑失(卑失部)、叱略4州。隶单

  • 苗刀

    苗族男子的佩刀。男孩初生时,三朝秤若干重,即以如数的铁用火炼之。埋入土中。每年生辰取出再炼而复埋之。至15岁,将埋土中之铁取出打制成佩刀,谓之苗刀,最为锋利。用为杀伤武器。

  • 撒改

    ①(?—1121)金国相。女真完颜部人。景祖※乌古乃孙,世祖※劾里钵兄劾者之长子。为人敦厚多智,善于用人。辽大安十年(1094),穆宗盈歌袭女真部落联盟长后,受命为国相。助盈歌铲除强梗不服者,受命取马

  • 额尔克卫

    见“额克卫”(2531页)。

  • 狭巴领山

    山名。即撒尔布山。位于西藏西南中尼边界,由廓尔喀(即尼泊尔)进入济咙(吉隆)道上。乾隆五十七年(1792)廓尔喀侵藏失败后,驻藏大臣和琳派游击张志林、噶布伦丹津等查核边界,设立鄂博。五十九年(1794

  • 讷比支室韦

    即“讷北室韦”(920页)。

  • 蒙古翻译会试

    清代蒙古八旗翻译考试名目。雍正九年(1731)开设,只限于蒙古旗人参加。凡已中翻译举人或文举人皆可应试。会试题目比满文会试题目略简,只翻译,不试文论。首题从满文《四书》、《理性》中出题,次题选满文奏疏

  • 容美纪游

    书名。清代顾彩辑。一卷。容美在湖北恩施地区,今鹤峰地。元明时期置土司,清初置容美土司。为土家、苗等民族之居住地。书中记载了当地风土习俗,是研究该地少数民族的重要参考资料。《小方壶斋舆地丛钞》有辑文。

  • 古鲁浑山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乌尔珲山卫。永乐五年(1407)二月,与阿剌山等4卫同时设立。在前苏联波谢特湾、图们江北乌尔珲山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