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毛公贝勒旗
见“和硕特南右翼后旗”(1453页)。
见“和硕特南右翼后旗”(1453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隶属松潘卫(治今四川松潘县)。洪武十四年(1381),明朝在其族地置阿昔洞簇长官司,任命当地部落首领为长官。参见“阿昔洞簇长官司”(1248页)。
藏族部落名。亦称阿拉克硕。在青海玉树境内,牧地横跨子曲河南北。百户驻龙喜寺,下辖百长部落19个,为玉树较早部落之一。明末清初,归青海蒙古和硕特部管辖,亲王达什巴图尔曾赠该部头人台吉爵位,并颁文册,划定
明清时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洪武四年(1371)以元末明玉珍所置忠路宣抚司改置。治所位于今湖北利川市西南。二十三年(1390)因反明被裁革。永乐五年(1407)复置。以覃英为安抚使,赐印诰。宣德三年(14
见“碎叶水”(2351页)。
见“鼎新律”(2225页)。
土族的史称。明袭元用法。详“青海土人”(1281页)、“土族”(63页)。
①蒙古斡亦剌部贵族、元帝室驸马。至元(1264—1294)年间,尚元世祖忽必烈孙女脱脱灰公主为妻。一说其即是《元史·暗伯传》中所提的秃绵答儿。至元二十四年(1287),继乃颜乱后,曾参与诸王哈鲁(即哈
景颇语音译,意为“白吃饭”。解放前云南景颇族地区保留的一种原始互助礼俗。过去景颇族人远行,只要不离开景颇族地域,大都不带粮食,饥渴时,可随意到村寨中任何一家,主人都会以酒饭相待,视若家人,客人不需付任
即“勒勒车”(1986页)。
清代拉卜楞寺高僧。藏族。又名贡却三培。出生于麦秀官人家族。入拉卜楞寺经院,在华热·丹却座前学习五部大论,通过多然巴立宗。任扎仓格贵和大经堂协熬。任密宗学院喇嘛翁则师时,严格督行寺规纪律。著有《嘉贝样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