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库孜喀拉
新疆柯尔克孜族婚俗之一。原意为“九头牲畜”,为订婚时的一种聘礼。一般是1峰骆驼、4匹马、4头牛。也可送与其价值相当的羊群或其他财物,或九件一份的财产,称“托库孜塔尔图”。因在柯尔克孜人中,“九”是吉数,并象征众多。家境穷困者,送不起厚礼,则多采取换亲形式。
新疆柯尔克孜族婚俗之一。原意为“九头牲畜”,为订婚时的一种聘礼。一般是1峰骆驼、4匹马、4头牛。也可送与其价值相当的羊群或其他财物,或九件一份的财产,称“托库孜塔尔图”。因在柯尔克孜人中,“九”是吉数,并象征众多。家境穷困者,送不起厚礼,则多采取换亲形式。
北周世宗明帝宇文毓年号。559—560年,凡2年。
见“绥可”(1970页)。
州、府名。唐贞观五年(631)析崖州地置。治所在琼山县。初领琼山、万安2县,后辖境不断扩大。天宝初改琼山郡,乾元初复为琼州,贞元五年(789),迁崖州都督府于此。宋熙宁六年(1073)以琼州为琼管安抚
见“药杀水”(1603页)。
书名。清孙承泽撰。10卷。前8卷为元朝廷事实典故,9卷录《元朝秘史》,10卷附辽金遗事。所述元朝廷事实,采取分代编辑方法,材料取自《元史》本文,尤多参据元人文集。叙次注重信实,力避芜杂滋蔓,有删繁增简
①台湾高山族对集体狩猎的一种称呼。狩猎是过去高山族人的重要生活来源,各“番社”均据有猎场,彼此不得侵犯。由于狩猎工具简陋,狩猎时需集体进行,每当春深草茂之时,族长动员社众各持器械、干粮,带着猎犬,集体
?—1852清代甘肃临洮藏族土司。※赵春梓子。嘉庆(1796—1820)中,其父以疾离任,遂署理土司事务。嘉庆十八年(1813)父卒后,正式袭临洮卫指挥使职,兼理土司事务。
见“诸抹”(1951页)。
唐代碑刻。碑立于新疆巴里坤县松树塘。清同治年间(1862—1874),哈密办事大臣文麟将此碑移于关帝庙建亭保护。现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碑高1.8米,宽0.6米。碑文18行,满行47字,楷书。碑刻
488—527北魏大臣。一作源子邕。字灵和。先世为河西鲜卑秃发氏。※源贺孙。少好文雅,笃志于学。初为秘书郎,迁太子舍人、凉州中正。延昌四年(515),孝明帝元诩继位后,转奉车都尉,迁司徒属,历任太中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