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老庚
旧时布依族、壮族民间交际习俗。亦称打伙计、拜同年,有“结交为兄弟”之意。流行于广西、贵州壮、布依等民族地区。异村异姓青年男子在交往过程中,如遇到年龄相近、情投意合、友情深厚、情同手足者,经双方同意,互相探访,赠送礼物,便可结拜为“老庚”(壮语称“界同”),以兄弟相称。彼此有义务互相帮助,逢年过节或喜庆之日,彼此互赠礼物。此种结交,以男性之间为多,女性少有,异性之间绝无。
旧时布依族、壮族民间交际习俗。亦称打伙计、拜同年,有“结交为兄弟”之意。流行于广西、贵州壮、布依等民族地区。异村异姓青年男子在交往过程中,如遇到年龄相近、情投意合、友情深厚、情同手足者,经双方同意,互相探访,赠送礼物,便可结拜为“老庚”(壮语称“界同”),以兄弟相称。彼此有义务互相帮助,逢年过节或喜庆之日,彼此互赠礼物。此种结交,以男性之间为多,女性少有,异性之间绝无。
古城遗址。位于新疆博乐市西5公里青得里乡阿里翁白新村西南隅。当地人称此地为“阿脱勒克”,维吾尔语意为“出金子的地方”。呈长方形。东西385米,南北280米,城垣大多倾圮,北面残留一段长3米,高1米左右
奚族之一部分。唐代末年,※契丹崛起,奚族为其所役属,后因不堪受虐,部分西迁妫州(今河北怀来)北山投唐,别为西奚,原部居古北口外琵琶川(今辽宁建昌县境)一带,遂有东、西奚之称。至辽太祖五年(911),为
一个民族或其一部分丧失本民族特征而变成另一个民族的现象。它是从民族产生以来,在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都存在的历史现象。民族同化可分为自然同化与强迫同化两种。自然同化是进步现象,而强迫同化则是一种民族歧视、
见“萧辅道”(1998页)。
突厥语atalik音译。原义为“接替父位者”。在※叶尔羌汗国为重要的荣誉官职,是汗或速檀的师傅。中央一般不设此官,只在幼主临朝时设置。成年的汗有时也任命某位王公担任此职。被任命者享有殊荣,如同中原王朝
?—1669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孙,辅国公塔拜第四子。崇德元年(1636),从太宗皇太极征朝鲜,败朝鲜兵于陶山。四年(1639),袭兄额克亲三等奉国将军爵。顺治元年(1644)
明代云南麓川傣族首领之一。洪武二十一年(1388),麓川首领思伦法于定边之役失败后,归顺明朝。他趁机举兵攻思伦法,陷宣慰司,继攻腾冲,迫伦法走昆明、南京陈诉。明太祖命西平侯沐春统云南、四川诸卫兵讨之。
见“猛安谋克”(2077页)。
?—335十六国时期后赵宗王。上党武乡(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人。羯族。开国主※石勒子。后赵太和三年(330),石勒称王,行皇帝事,受封散骑常侍、都督中外诸军事、骠骑大将军、大单于、秦王,使镇藩。四年
藏语音译,又称“车德勒空”。原西藏地方政府两大管理机构拉哈和孜恰中的孜恰,设在布达拉宫,主管发放贷款和为达赖喇嘛及时收支财物等事务。其收入来源,是经营部分庄园、牧场,收取高利货利息等,设僧官两名作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