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真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扎津卫。永乐十三年(1415)八月,与忽鲁爱等3卫同时设立(次年八月又载该卫设立),以木良苦为指挥,赐诰印、冠带等物。辖前苏联境内黑龙江支流阿纽依河流域(一说今吉林省镜泊湖源之一扎真河流域)。正统二年(1437)八月,其首领来朝贡马。又弘治十七年(1504),首领宁加因受犯边牵连,镇守官不容其来进贡。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扎津卫。永乐十三年(1415)八月,与忽鲁爱等3卫同时设立(次年八月又载该卫设立),以木良苦为指挥,赐诰印、冠带等物。辖前苏联境内黑龙江支流阿纽依河流域(一说今吉林省镜泊湖源之一扎真河流域)。正统二年(1437)八月,其首领来朝贡马。又弘治十七年(1504),首领宁加因受犯边牵连,镇守官不容其来进贡。
东夏国主蒲鲜万双年号。1215—1233年,凡19年。
明代四川藏区部落名。居今四川松藩境。洪武十四年(1381),明朝在其地置白马路簇长官司,任命当地部落首领为长官司长官,治理部落大小事务。宣德三年(1428),故长官子霍则派人入朝贡马,赐以钞、彩币表里
参见“通名制”(1968页)。
即“敖约克”(1795页)。
见“固姑冠”(1431页)。
旧时西藏※三大领主对乞丐也要征敛的劳役、实物或货币差。包括:一、向其领主缴纳的※人役税;二、领主修寺院、私宅和庄园时须作数日小工或交代金;三、如在※传召法会期间行乞,须事先从※铁棒喇嘛处购买乞讨证;四
见“旧老城”(523页)。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海北刚察县境,驻牧于伊克乌兰西南之切隆、知候里塘、木里等地,原居黄南州同仁县奇麻地方,清咸丰(1851—1861)年间迁到刚察地区。先祖玛久原系小头目,仅辖3户,因勇敢善战,劫富济
即“驯鹿”(942页)。
?—1214金大臣。学者。本名按出。上京路(治今黑龙江阿城市白城)速速保子猛安人。女真族。徒单氏。北京副留守乌辇三子。幼聪慧,7岁习女真文,大定九年(1169),从编修官温迪罕缔达学古书,习作诗、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