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干和卓
见“加罕和卓”(641页)。
见“加罕和卓”(641页)。
即“合答斤”(834页)。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随十一世达赖喇嘛往各处瞻礼布施,深得信赖。加恩破例由代琫晋升为噶伦。咸丰二年(1852),奉命同乍丫守备查办乍丫地区小喇嘛拘禁诺门罕,焚掠敕书、印信及寺院财产案,拿获首犯彭
见“隆布鼐”(2136页)。
见“鹿哨”(2104页)。
过去贵州青瑶一种婚俗。清同治以前,青瑶盛行姑舅表婚制,姑家女儿必须嫁给舅家儿子,造成人丁不旺,后允许外甥女外嫁,但娶她的人家,上户得交给其舅家牛9头,中户交8头,下户最低也要交7头,故称。因代价过高,
新疆塔吉克语,意为“依附(或)伺候官员的人”。似为维吾尔语“燕齐”音转。地位同于奴隶。始于19世纪末买买提·克里木继为色勒库尔(今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阿奇木伯克之时,他利用充当通判厅属吏之机,强迫
见“阿儿温河卫”(1235页)。
五代、北宋时西北吐蕃、党项等少数民族结盟的一种形式。将举事,先定约束,施设号令统领其众,谓之“立文法。”
在今河北张家口市一带,一说为宣化县境内。东晋咸和二年(327),拓跋纥那率军与后赵战于句注陉(今山西代县西北句注山)北,不利,迁居于此。北魏时属于郊甸范围之内。永兴五年(413),奚斤等破越勤倍尼部于
即“梁水”(21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