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喀尔
见“恰克拉”(1725页)。
见“恰克拉”(1725页)。
见“帖木儿汗国”(1397页)。
台湾先民新石器文化遗址。主要分布在台湾中南部海岸与河谷盆地。其中高雄县林园乡凤鼻头遗址为代表,故名。学者根据时间顺序和遗物特征分为三个层序:(1)印纹红陶文化层,其年代约为公元前2500年到公元前15
见“女真字海龙摩崖”(148页)。
?-1672清朝蒙古王公。巴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七世孙,多罗郡王※色布腾从弟。初附属喀尔喀,天聪二年(1628),随叔父色特尔归服后金。七年(1633),向后金贡驼马。八年,随后金军
335—376晋代吐谷浑王。一作“辟奚”。姓吐谷浑氏。※叶延长子。好学。晋永和七年(351)父死,嗣立。咸安元年(371),畏前秦苻坚势盛,臣附之。遣使入贡于秦,献马5000匹,金银500斤,受封安远
简称“瑶长”。清在粤北瑶族地区委任的头人。道光十二年(1832),钦差户部尚书禧恩征服八排瑶人后,为了加强对当地瑶人的统治,令各排(村)瑶人举老成知事者立。赏给顶戴和俸银,可世袭。职责是掌管排内各项公
书名。元官修。60卷。起至大四年(1311)三月,迄延祐七年(1320)正月。附《事目》17卷,《制诰录》13卷。延祐七年十一月,英宗命翰林国史院着手修撰,由翰林学士元明善、袁桷、曹元用等人负责纂修。
书名。清汪辉祖撰。50卷。成书于嘉庆六年(1801)。作者生平有志于厘正《元史》事迹之舛阙,音读之歧异,不假旁书,仅凭《元史》本文前后互证,抉择异同,从而了解其中谬误,为之辨正,故名《本证》。本此校勘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
新疆塔吉克语,意为“依附(或)伺候官员的人”。似为维吾尔语“燕齐”音转。地位同于奴隶。始于19世纪末买买提·克里木继为色勒库尔(今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阿奇木伯克之时,他利用充当通判厅属吏之机,强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