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拜
僜语音译。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长屋内的各小房间。内设火塘,为家族公社时期各小家庭的生活用房。 见“恩冬”(1868页)。
僜语音译。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长屋内的各小房间。内设火塘,为家族公社时期各小家庭的生活用房。 见“恩冬”(1868页)。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原为大昭寺商卓特巴。噶伦伊喜洛布汪曲逝世后,于光绪十八年(1892)暂署噶伦。二十九年(1903)革职,三十四年(1908),复被十三世达赖喇嘛起用。宣统元年(1909),
1681—1764清朝大臣。字学圃。满洲正白旗人喜嘉塔腊氏。康熙三十八年(1699),由库使在批本处行走。四十年,授蓝翎侍卫。寻因失仪革职。五十七年(1718),授三等侍卫,擢一等。雍正元年(1723
见“毛里孩王”(360页)。
新疆柯尔克孜族毡帐名。形制与※蒙古包相似。左侧毡壁上悬绣花的“色克切可”,供挂衣帽,犹如汉地大衣柜。右侧角垂帘子,供置放炊具、餐具、食品,兼做厨房和储藏室。两内侧挂着精心绣出各种图案的巨幅挂毯或帷幔。
清朝将领。蒙古族。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郡王扎拉丰阿长子。初尚县君,封固山额驸,县君卒,复尚乡君,留固山额驸秩。乾隆四十四年(1779),授一等塔布囊。四十七年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
满族贵族建立的全国政权的朝代名。明万历十一年(1583),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起兵,开始统一女真各部的事业,经过30余年的艰苦斗争,于万历四十四年(1616)在赫图阿拉(今辽宁新宾境)建国,改元天命
见“莫何”(1823页)。
即“明禅”(140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