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蕃赞普。《唐书》作鹘提悉勃野。传说为吐蕃第一位赞普(王)。《德乌佛教史》文称其为“突显王”(即突然显现之王)。据敦煌吐蕃藏文文书载,系天神墀端茨之子,从天而降,被雅隆部落奉为“六牦牛部”之王。说其出
见“弘慈寺”(645页)。
北魏前期专理鲜卑族人刑政之最高主官。简称为“三都”,为外都坐大官、内都坐大官、中都坐大官的总称。每一种约有2人。“都坐”,即意为“朝堂”,“都坐大官”犹如“朝堂上的大官”或“坐朝堂的大官”,带有汉晋尚
即“弘历”(643页)。
官名。始于元代,为土知府帐下小土官。明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如四川省马湖土府、龙州,云南省寻甸军民府,以当地头目充任此官,协助土知府作诸杂事。
西域古国名、城名。见《后汉书·西域传》。习俗似天竺(印度),善贸易,国富。曾附属天竺、罽宾、安息,后属大月氏贵霜王朝。《魏书·西域传》:阎浮竭国,都高附城。《新唐书·西域传》作迦布罗,为大城。《元史·
金大臣。奚族。萧氏。以谄谀,有宠于金熙宗及悼平皇后,累官至参知政事。皇统九年(1149),大风雨,雷电震坏寝殿鸥尾,火烧内寝。翰林学士张钧代熙宗起草罪己诏,因钧非其同党,以乱译文字之意诬钧借机辱骂熙宗
见“丙兔”(493页)。
即“”(1731页)。
宋代汉族对党项族部落族帐人户的称谓。与熟户相对。指对唐代后期开始内迁并散居于今甘肃、宁夏、陕西北部、内蒙古等地,远离汉族聚居地区从事游牧经济的党项羌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