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孟明
北魏时高昌王。敦煌人。北魏太和十五年(491,《魏书·高昌传》为五年,恐误,时阿伏至罗尚未西迁),高车王阿伏至罗杀太和初柔然所立高昌王※阚伯周子※阚首归兄弟,立之为王,控制高昌地区(今新疆吐鲁番县东南高昌废址一带)。后为国人所杀。
北魏时高昌王。敦煌人。北魏太和十五年(491,《魏书·高昌传》为五年,恐误,时阿伏至罗尚未西迁),高车王阿伏至罗杀太和初柔然所立高昌王※阚伯周子※阚首归兄弟,立之为王,控制高昌地区(今新疆吐鲁番县东南高昌废址一带)。后为国人所杀。
?—1658清初将领。蒙古族。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十四世孙(据《藩部要略》;另据《蒙古游牧记》作十五世孙)。苏布地子。天聪三年(1629),随父归后金。八年(163
即“乌春”(329页)。
回族族谱名。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马注纂修。1册。书前有马注《赡思丁公茔碑总序》。正文分为:《封赠》、《咸阳王抚滇绩·附考》、《咸阳王宗祧记、历代皇帝敕书》、《滇西分支考》等。另附录《马注、马复初
西域古河名。见《旧唐书·回纥传》。同书《突厥传》作多逻斯。《新唐书·苏定方传》作曳咥河。《元朝秘史》作额儿的失河。《圣武亲征录》、《元史·太祖本纪》作也儿的石河。《元史·宪宗本纪》作叶儿的石河,《武宗
?—1797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瓜尔佳氏。三等伯三泰之子。其先由汉军奏改入籍。乾隆三十四年(1769),由闲散袭三等子爵,旋授散秩大臣。五十二年(1787),袭世管佐领。旋充阿克苏领队大臣,授成都
藏传佛教教派名。系噶举派之一支。源出达布派。创派人为喇嘛祥(1123—1193),因在蔡地方建蔡公塘寺,故又名祥蔡巴。其人早期依达布拉结弟冈波巴学法,传“俱生和合大手印”,以此立派传法,谓之蔡巴噶举。
族名。又作“傣讷”。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部分傣族的自称。“哪”系傣语音译,意为“上面”。因德宏位于西双版纳北部,按地理位置为上面,故称。参见“傣”(2242页)、“傣族”(2244页)。
见“永谢布万户”(639页)。
云南耿马、孟定傣族土司地区的村寨头人。由※新爷、※郎爷推荐,经土司批准任职,不世袭。在政治上行使管理本村寨的行政权。享有头人田,作为给土司服务的报偿,去职时田需退回。代表群众向土司领取土地,并代表土司
即“哈剌嗔”(16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