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荒地税
藏语“萨洛波玛”或“萨伯波玛”的意译。因开荒地多是在原有耕地边沿扩垦,又称开边地。原西藏地方政府曾规定,开生荒三年以内不征税。逾期,如属官府领地,每年得交粮产量的十分之一作地租,藏语称为“萨达久苏尔”,即“地主什一税”。如原属其他领主或属※差巴之※差地,也有只交二十分之一作地税者。
藏语“萨洛波玛”或“萨伯波玛”的意译。因开荒地多是在原有耕地边沿扩垦,又称开边地。原西藏地方政府曾规定,开生荒三年以内不征税。逾期,如属官府领地,每年得交粮产量的十分之一作地租,藏语称为“萨达久苏尔”,即“地主什一税”。如原属其他领主或属※差巴之※差地,也有只交二十分之一作地税者。
元代古族名。今纳西族。又作“摩些”等。为汉晋时“摩沙夷”、唐宋时“磨些蛮”的同音异译。元李京《云南志略》:“末些蛮,在大理北,与吐蕃接界,临金沙江。”元代居住地区基本与南诏、大理时期相一致,以通安、宝
金官员。女真族。完颜氏。年16,从攻宋,下怀仁县,功最。从完颜宗辅经略陕西,入丹州,取巩州,皆以少胜宋兵。又以兵5千败吴玠之众3万。皇统二年(1142),授同知临洮尹。历官孟州防御使及临洮、京兆、河南
《新唐书》、胡蔚《南诏野史》作此名,系为解决《新唐书·南诏传》所记矛盾而加“炎”字。仍不合情理。如把“炎”字加在中间作罗炎晟,则与父子连名贯通。参见“逻盛”(2062页)。
见“纳若”(1266页)。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至元十九年(1282),世祖忽必烈第四子那木罕由北平王改封。
“哲里只”,契丹语。是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北哲里只为※品部下之一石烈。“哲里”可单独构词,作人名,《辽史·营
?—1230金大臣。一名翼,字伯扬。女真族。完颜氏。至宁元年(1213)策论进士。累迁应奉翰林文字,权监察御史。翌年,金宣宗迁都南京(今开封),继召留守中都(今北京)的太子守忠亦赴南京,他力谏留太子共
?—1835清朝大臣。满族,正蓝族人。初由监生挑取誊录,议叙笔帖式,历任昌陵礼部员外郎、理藩院郎中。嘉庆十七年(1812),官山东道监察御史,巡视南城。十八年,转京畿道监察御史,因拿获协助天理教进攻紫
元朝末年官吏勒索财物的名目。见“撒花钱”。
即“程阳桥”(22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