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卡
怒语音译,意为“贷贡”。参见“怒管”(1775页)。
怒语音译,意为“贷贡”。参见“怒管”(1775页)。
见“斡纳阿剌”(2427页)。
清代八旗制度中的一种官爵世袭制度。依其定例可分为两类:①世爵,即公、侯、伯、子、男、轻车都尉、骑都尉、云骑尉,其中又分为26等。此内,分两种情况:一是赐予“诰命”文书,得爵者子孙世袭原封之爵;一是赐予
羌族之一部。在莎车西南,西有悬度山。其间400里中往往有栈道,下临深渊。人行以绳索相持而度。土有五谷诸国,市用钱为货。居止,立宫室,有兵器。与后魏通使。
见“耶律阿保机”(1325页)。
见“武散官”(1288页)。
元代管理江淮地方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中国,于各地先后封僧人为总统、总摄,
见“加罕和卓”(641页)。
蒙古族传统婚俗。出自《蒙古秘史》,《元史·太祖纪》作“饮布浑察儿”。“不兀勒札儿”或“布浑察儿”为蒙古语音译,意为“羊的喉颈”。加动词“食”或“饮”即为“吃羊喉颈肉”。因羊喉颈的筋骨肉坚韧、耐嚼,且不
北宋人宋绶于天禧四年(1020)为贺契丹国主生辰使,归来后向宋真宗所上的奏疏。详记沿途里程、山川、见闻、民族分布、民俗及辽朝宫室、职官和上层人物的衣食住行等情况。是研究契丹与奚族史的重要史料。原收录于
见“骆越”(17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