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坦
珞巴族阿帕塔尼部落男女青少年集体劳动的一种组织。结婚前的青少年均须参加本氏族或几个氏族联合组织的帕坦,轮流到各成员的父母家从事无偿劳动,并接受招待饭餐;亦可为富裕户雇用。在本组织内,不同氏族之男女青少年社交公开,不受等级限制。
珞巴族阿帕塔尼部落男女青少年集体劳动的一种组织。结婚前的青少年均须参加本氏族或几个氏族联合组织的帕坦,轮流到各成员的父母家从事无偿劳动,并接受招待饭餐;亦可为富裕户雇用。在本组织内,不同氏族之男女青少年社交公开,不受等级限制。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勒克山卫,并说清代吉林城(今吉林市)西北400余里有勒克山,周百余里。
古地方政区名。汉武帝亡卫氏朝鲜国后,分其地置4郡,其为4郡之一,置于元封三年(公元前108)。领15县,治东暆县(故址或说在今朝鲜元山附近,一说在江原南道江陵),辖境基本为东筸族故地,约南至今江陵以南
见“兀者揆野木千户所”(113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此卫《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巴忽鲁卫皆改作博和哩卫。
见“亦蛮卫”(872页)。
见“蛮”(2272页)、“荆蛮”(1583页)、“蛮方”(2272页)。
即藏传佛教及西藏佛教的旧称或俗称。此称在明代张居正所撰北京番经厂碑文中已见。清季及民国时,文献中多见此称。在近现代西方藏学界文章中在用Buddhism in Tibet”或“Tibetan Bud-d
官名。府经历为知府下属官吏,职司收发上下文移,磨勘六房宗卷。秩正八品。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土府,亦设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给予敕令、铜印、冠带,准世袭。其职责为承土知府之命,办理有关事务,在无其他府
见“云丹嘉措”(249页)。
西藏地区噶玛派反对格鲁派和蒙古汗王的事件。固始汗灭藏巴汗占领西藏,拥立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建立噶丹颇章政权后,噶玛派在西藏之势力未完全消失,仍进行反抗。明崇祯十五年(1642),以噶举派之噶尔巴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