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陀
壮语音译,意为“山里的首领”。壮族民间史诗与传说故事。长短不一,一般为11章。流传于广西红水河流域的巴马、东兰、凤山、天峨、南丹、河池、都安、马山和右江流域的百色、田阳、田东、平果等地。描述远古时代的创世英雄布洛陀创造日、月、天、地、人类、万物及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神话故事。原为五言排歌体,押腰脚韵,全部是壮语。民间流传有“方块壮字”抄本。传说故事已收入《僮族文学》(初稿),广西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一编;和《壮族文学史》,广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一编。
壮语音译,意为“山里的首领”。壮族民间史诗与传说故事。长短不一,一般为11章。流传于广西红水河流域的巴马、东兰、凤山、天峨、南丹、河池、都安、马山和右江流域的百色、田阳、田东、平果等地。描述远古时代的创世英雄布洛陀创造日、月、天、地、人类、万物及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神话故事。原为五言排歌体,押腰脚韵,全部是壮语。民间流传有“方块壮字”抄本。传说故事已收入《僮族文学》(初稿),广西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一编;和《壮族文学史》,广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一编。
彝语音译。意为被抢来或买来的汉族人。系辱蔑之词。解放前,在四川凉山金阳等彝族地区的一种奴隶。等级地位同于※呷西,没有任何自由,可被主子随意买卖或屠杀,隶属于※节伙、※布尔杂补等。民主改革后,等级制度被
见“哈剌察卫”(1640页)。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公粮,但
1679—1732清初诗人。爱新觉罗氏。满族。饶余亲王阿巴泰曾孙,原封镇国公百绶子。字子晋,号茶翁、芗婴居士、紫幢轩主人,自署北紫山人。辞爵读书,从王士祯游。工诗,,才名颇盛,其诗取百家之精华。著有《
书名。法文译名。法国巴黎外方传教会传教士萨维那(F·M·Savina)著。成书于1924年。又于1930年与1972年两次再版。该书为献给作者同行,在云南苗族地区传教的法国巴黎外方传教会已故神甫安德烈
西域古地名。见《明史·西域传》,一名黑鲁。《元朝秘史》作亦鲁。《圣武亲征录》作也里,又作野里。即今阿富汗西北部赫拉特。公元前4世纪,希腊一马其顿亚历山大大帝曾在此建亚历山大城。《汉书·西域传》译作乌弋
南朝时在部分南方民族地区设置的一种特殊地方行政机构。据《南齐书·州郡志》载,当时在南方一些僚人、俚人聚居区设有越巂僚郡、岩渠僚郡、始平僚郡、沈黎僚郡、甘松僚郡、吴春俚郡等等。朝廷授予当地本民族首领一定
拉祜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拉祜族供奉的诸神之一。被认为是创造天地江河、日月星辰、人类万物,并能征服一切,主宰人们吉凶的天神。供奉在深山老林的禁地,非本族人不得接近。
见“白霫”(596页)。
原西藏地方政府主管官员。藏语音译。又译噶布伦,尊称为协卜拜和萨旺。※拉藏汗执政时已设,多由大贵族充任。清乾隆十六年(1751),废西藏郡王掌政制,设噶厦政府,任命噶伦4人(3俗1僧)主持之。其中设首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