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客
参见“山哈”(118页)。
参见“山哈”(118页)。
壮族传统葬俗。亦称捡骨葬、二次葬。流行于广西。老人死时,如非吉日,则暂时埋于一地,或装棺“寄葬”在山岩间,经三五年,待骨节脱落后,将其骨捡起、洗涮,从脚到头有次序地装入“金坛”(高约2尺、直径1尺,腹
即“葛逻禄”(2184页)。
1865—?清代蒙古佛教(喇嘛教)僧人。喀尔喀蒙古咱雅班第达呼图克图五世。赛音诺颜部甘珠尔公旗人。蒙古族。咱雅班第达呼图克图四世罗布桑吉格默特圆寂后,他被确认为转世者,迎入扎雅寺坐床。光绪十一年(18
见“赫哲族”(2422页)。
旧厅名。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黄河北岸。明初为云内州,后改云内县,属丰州,为蒙古俺答汗所据。清并漠南蒙古后,于乾隆四年(1739)置萨拉齐及善岱二协理通判,二十五年(1760),并为萨拉齐理事厅,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清高赓思纂修。光绪(1875—1908)末年成书。手抄本。40卷。卷首有征讨、诏谕、宸章、圣迹。此外,有星变、疆域、沿革、道考、厅治考、乡镇、户口、城邑、关隘、卡伦、古迹、学制
见“俟力发”(1690页)。
见“甲郡马”(559页)。
见“也里可温”(142页)。
元、明、清时期对朝廷任命西南、西北及湖广等地的民族首领为地方各级官职的统称。职名有宣慰、宣抚、安抚、招讨、长官诸司及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尊卑品秩,各有差等。一经授职,均为世袭,但“袭替必奉朝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