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莫惹莫蒙格
见“蒙格”(2324页)。
见“蒙格”(2324页)。
景颇语音译。旧时云南景颇族地区外甥娶舅父之女时跨越长幼序列而所送之赔礼牛的称谓。在景颇族地区外甥有优先婚配舅父之女儿的权力,但婚配时必须先长后次,若择配时越过未嫁长女而娶次女,得给其姐姐送1头牛,以作
见“狄后”(1104页)。
蒙古语音译,意为“火枪手”。准噶尔管理军营、枪炮等事务的人。其下设有专管炮的“包沁”。后形成包沁、札哈沁鄂拓克,包沁由三宰桑管辖,约有1000户。
见“白水城”(599页)。
高山族语音译。台湾高山族阿美人对村社首领的称谓。由群众推举有威信、办事公道,或劳动生产能手及对敌斗争的英勇者担任。对外代表村社进行各种外交活动,对内调处群众各种纠纷,主持村社性的重大祭祀活动,但决定村
见“郁羽陵”(1350页)。
西域古河名。见《汉书·陈汤传》。匈奴郅支单于杀汉使谷吉,西奔康居,在都赖水畔筑郅支城以居。建昭三年(公元前36年),汉西域都护甘延寿、副校尉陈汤至此攻杀郅支。即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东部塔拉斯河。《长春真
即“图萨鲁克齐”(1438页)。
又称八旗亭。位于沈阳故宫东路大政殿前,建于后金天命十年(1625)。其建筑布局为在大政殿前东西两侧,各依次排列亭子10座,共10亭。东侧近大政殿首列左翼王亭,余按序为镶黄、正白、镶白、正蓝四旗王亭;西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办理工程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