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团柱
清代后藏扎什伦布寺僧官。藏族。道光五年(1825),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以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名管理不周为由,奏请赏其四品顶戴。是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上僧俗官员赏有顶戴者之一。
清代后藏扎什伦布寺僧官。藏族。道光五年(1825),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以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名管理不周为由,奏请赏其四品顶戴。是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上僧俗官员赏有顶戴者之一。
书名。撰于清代,不著撰人。36卷。分类记载清嘉庆至道光年间(1796—1850),湖南乾州、凤凰、永绥、古丈坪、保靖、麻阳、泸溪7厅之屯防纪略、各种禀呈、条奏、奏详,苗疆建置沿革、营汛、碉卡、剿办苗事
藏语称“米波”或“米泼”,意为“人租”。旧时西藏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原西藏地方政府规定,凡不种领主庄园份地的※差巴、※差若、※谿卡囊生,因不能直接为领主支差和乌拉,从15岁至60岁每年需向所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83年10月3日(清光绪九年九月初三),清朝伊犁参赞大臣升泰和俄国七河省省长弗里德在塔尔巴哈台签订。共5款,主要内容:1.确定塔城地区从哈巴尔苏(哈巴尔素达巴罕)
明朝辽东边将。朝鲜族。李氏。辽东总兵官李成梁第三子。以父荫为指挥使。屡迁至右都督,并在锦衣。曾掌南、北镇抚司,提督西司房,列环卫者40年。虽为将家子,然未历行阵,不知兵。神宗万历四十七年(1619),
西夏佛寺。《西夏纪事本末》所载《西夏地形图》贺兰山中标注寺名。仿山西五台山建。西夏文类书《圣立义海》内“山之名义”中有五台净宫,即为此寺,其释文为“菩萨圣众现生显灵、禅僧修契、民庶归依处是善宫,野兽见
蒙古森林诸部(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汉译“林木中百姓”)之一。又译豁里。分布于今贝加尔湖地区。因与秃麻部错杂而居,故常并称火里秃麻。蒙古国建立后,与秃麻部一起降附成吉思汗。元代,火里秃麻为太仆寺所属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郑裕孚编纂。民国二十三年(1934)成书。铅印。1函3册。卷首有绥远省全图、归绥县全图、归绥城郊图。全书分14目,即:舆地、建置、民族、经政、学校、神教、党务、产业、职官、选举
参见“駮马”(1782页)。
见“乜克力”(44页)。
1633—1648清公主。满族。爱新觉罗氏。太宗※皇太极第七女。初号淑哲公主,后封固伦公主。崇德六年(1641)二月,许婚蒙古族内大臣二等梅勒章京鄂齐尔桑子铿吉尔格。顺治二年(1645)正月,成婚。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