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木立立土司
见“河东长官司”(1509页)。
见“河东长官司”(1509页)。
?—533北魏宗室。鲜卑元氏(拓跋氏)。孝文帝※元宏子。史称其“好读佛经,览书史”。景明四年(503),封汝南王。熙平二年(517),为中书监、仪同三司。寻坐杀人罪免官,以王归第。正光元年(520),
见“始毕可汗”(1550页)。
见“格林包勒”(1808页)。
1671—1741清公主。满族。爱新觉罗氏。圣祖弟恭亲王常宁女,圣祖抚为长女。初封和硕纯禧公主。康熙二十九年(1690)三月,下嫁蒙古科尔沁台吉班第。班第任内大臣、都统、前锋统领。三十一年(1692)
云南铜石并用文化遗址之一。地点在今剑川县海门口。1957年兴修水利挖掘河道时发现。为湖滨村落遗址,有成排的木桩柱224根,其房屋为南方式高脚房。出土大量石器、陶器、骨器和少量铜器。石器多数为通体磨光的
见“萨囊彻辰洪台吉”(2015页)。
见“出万山卫”(568页)。
见“麦积山石窟”(958页)。
书名。十六国时期后赵中大夫傅彪、贾蒲、江轨撰。晋太兴二年(319),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羯人石勒,自称大将军、大单于、赵王,建赵国,史称后赵,为十六国之一。建国后,仿两汉、魏晋之制,命撰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新唐书·南诏传》谓:“琮爽主户籍”,即管理人户、丁壮的登记、夫役等,类似中央王朝的户部。主官由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