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斯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意为“采铜伯克”、“采红铜伯克”职司管理采铜、炼铜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意为“采铜伯克”、“采红铜伯克”职司管理采铜、炼铜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归化城(今呼和浩特)税关。乾隆(1736—1795)初年设立。置监督一员,由山西巡道兼任。对过境的货物及贩回的牲畜等按章征税。所征税款,分印子钱、驮子钱、毛包钱等名目。时内地百货商品,出杀虎口经归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图勒哩山卫。永乐四年(1406)置,在黑龙江境内。
①北魏世祖太武帝拓跋焘年号。432—434年,凡3年。 ②高昌国王麹伯雅年号。602—613年,凡12年。
元云南行省境内土司统治机构之一。泰定四年(1327)应八百媳妇土官之请置。治者线(今泰国清盛)。设木安、孟杰二土府隶属之。授乌撒宣慰司官你出公及当地土官招南通并为宣慰使都元帅,以南通子、侄分知二府事。
清代掌故书名。清福格(内务府汉军镶黄旗人,姓冯,字申之)撰。12卷,177篇。成于咸丰末年。作者熟习清代典章制度和满族风俗,所记以朝章官制、科举名目、礼仪风俗为多。对八旗风俗制度和清廷用人中对满、蒙、
?—1907清末大臣。满洲镶白旗人。于库里氏。字新甫。同治举人。光绪四年(1878),捐资为知县。十二年(1886),办理山东宿州督销土产、硝盐事务,制定先办官盐之法,杜绝私贩之弊。十八年(1892)
见“賨人”(2294页)。
书名。1函5册。索宁安辑录。嘉庆元年(1796)成书。内容有满洲祭神祭天典礼、满洲婚礼仪节、满洲慎终集、满洲丧葬追远论及满洲家祠祭祀仪注四编,对研究满族宗教信仰、民俗有一定参考价值。
彝语音译。又作诺波。“诺”意为“黑彝”, “伯(波)”意为“好”,全意为“好黑彝”或“好骨头黑彝”。解放前四川大小凉山奴隶主以血统划分的奴隶社会阶层之一。是奴隶主阶级血统论的产物。黑彝奴隶主自诩骨头和
部分瑶族的称谓。过去一些瑶族长期从事刀耕火种,因地力耗尽,便过山迁徙,故名。解放前居住在广西大瑶山的※盘瑶和※山子瑶就以此名统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