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喇布伯克
叶尔羌汗国官名。波斯语mirab音译。mir (密儿)为amir (异密)的简化形式,在此作“统治者”、“管理者”解;ab意为“水”,与mir合称,意为“水利官”。其职司,除了主管兴修和维护水利设施外,还决定水的分配和收取水费。清代时新疆维吾尔族地方亦设此官。又译密拉布伯克、密拉卜伯克。职司相同。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叶尔羌汗国官名。波斯语mirab音译。mir (密儿)为amir (异密)的简化形式,在此作“统治者”、“管理者”解;ab意为“水”,与mir合称,意为“水利官”。其职司,除了主管兴修和维护水利设施外,还决定水的分配和收取水费。清代时新疆维吾尔族地方亦设此官。又译密拉布伯克、密拉卜伯克。职司相同。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西夏石窟题字。在16个洞窟中有47条题记,139行,840余字。为西夏官员、僧人和游人所写。多为墨书,也有刻划文字。有长篇发愿文,供养人榜题和巡礼题款。有年款者3条。内容有供养行愿、朝山礼佛、烧香求福
唐朝纳抚※奚族所置州名。据《新唐书》载,李渊建唐不久,曾置※饶乐都督府以安顿奚族归附部落。武德五年(622),又析饶乐府奚部落民新置崇州,成为唐建奚九州之一。唐太宗贞观三年(629,一作二年),更名北
“女古”,契丹语,意“金”。是为契丹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南女古为辽景宗※彰愍宫下之一
(zhu主)动物名。《说文》:“麈,麋属”。一作鹿属。史载其似鹿而大,其尾可作拂子拂尘。今皆认为即俗称之“四不像”(角似鹿,蹄类牛,尾同驴,颈背类骆驼;一名驯鹿)。肃慎地产此畜,周成王洛邑告成大会诸侯
见“临海水土志”(1625页)。
见“亦力把里”(872页)。
见“耶律术者”(1308页)。
即“张嘎”(1177页)。
约1617—1666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索长阿世孙。年17效力行间。天聪间,屡从太宗征战有功。八年(1634),授骑都尉世职。崇德三年(1638),由刑部理事官擢参政,兼正蓝旗满洲副都统。顺治元年
旧时西藏地方政府所置的官衔之一。一作定琫,藏语音译。①藏军中低级军官,略似排长。清乾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厘定甲本之下设定本,领兵25名。 ②门巴族、珞巴族和藏族部分地区所置※宗本以下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