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柯尔克族使用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主要分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在黑龙江省也有少量分布,使用人口14万多(1990年)。在中亚的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等地有247.3万(1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号达尔汉伯克。乌什人。乌什郡王品级※霍集斯次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年(1755)随父附清。翌年,随布拉呢敦招抚南疆,住库车。二十三年(1758)三月,闻大小和卓布拉呢敦、霍
书名。元刘岳申撰。15卷。岳申,江西吉水人,字高仲,以吴澄荐,召为辽阳儒学副提举,不就,后授泰和州判,致仕。是集乃明洪武初其门人萧洵所编。集中碑志之作居十之四五,可据以考证史事,如《文天祥传》较宋史所
即“高泰祥”(1916页)。
清朝将领。直隶河间(今河北献县一带)人。回族。其先出自新疆回部,回将※哈攀龙之子。乾隆十七年(1752)中武进士,授三等侍卫,任云南督标右营游击,迁东川营参将,治军严明,待人有礼,深得当地各族信任。三
见“科差” (1674页)、 “丝料”(652页)。
见“盆奴里国”(1706页)。
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制下农奴为领主承担非农业性专业劳役的村寨。多属滚很召(意为“官家的人”)等级村寨,也有傣勐(意为“本地人”)等级的村寨。他们领种份地后,除为领主代耕土地或交纳官租(实物地租)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万历四十六年(1618),噶玛登迥旺布执政后,命白色瓦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增入“异族地区律”一条,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见“元善见”(2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