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本
藏语音译。又称营官。原西藏地方政府宗(相当内地县)级地方行政官员。始设于元明之际。根据《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清代由噶厦从贵族中提名,经驻藏大臣审查委派,受基巧节制。分大、中、小、边宗诸等次,由五至六品僧俗官员各一充任,掌管宗内行政、差税、诉讼等事务,任期3年。边宗官员成绩卓著,可升擢代本,处边界要冲者设四品基巧兼之。大宗官员领有执照,多居拉萨,派代理人常驻庄园。宗本多倚恃其封建特权,对人民恣意压榨,甚至施加非刑。1959年废。
藏语音译。又称营官。原西藏地方政府宗(相当内地县)级地方行政官员。始设于元明之际。根据《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清代由噶厦从贵族中提名,经驻藏大臣审查委派,受基巧节制。分大、中、小、边宗诸等次,由五至六品僧俗官员各一充任,掌管宗内行政、差税、诉讼等事务,任期3年。边宗官员成绩卓著,可升擢代本,处边界要冲者设四品基巧兼之。大宗官员领有执照,多居拉萨,派代理人常驻庄园。宗本多倚恃其封建特权,对人民恣意压榨,甚至施加非刑。1959年废。
见“炭山”(1651页)。
地名。即“得胜陀”之地(在今吉林扶余县徐家店乡石碑崴子村东北3公里处)。女真语音译,“忽土皑”意为“有福”或“得福”,“葛蛮”意为“关隘”或“关口”,合为“得福的关隘”或“吉祥的关口”之意。因女真首领
见“雀喀扎法里”(2041页)。
1662—1723清代西藏地方高僧。藏族。甘南卓尼人。康熙四十七年(1708),任甘丹赤巴。五十七年(1718),为桑耶寺经堂举行供养经藏佛像开光。五十九年(1720),同甘丹赤巴更顿彭错往羊热山口迎
契丹地方官署名。一记为转运使。掌管西京道(治在大同府,今山西大同)财政。此计司不同于中原之计省,不主全国财政,《辽史·百官志》称:“四京随宜设官,为制不一。”上京称盐铁、中京称度支、东京称户部、南京称
突厥汗国官名。突厥语音译。始见于8世纪突厥文碑铭。初译为“匐”。元时译为别、伯、卑、毕,清时译为伯克、白克。新疆建省前,地方政府仍保留此种官称,自阿奇木伯克及其副职伊沙噶伯克以下,约有职司、名目不同之
西域古河名。见《隋书·西域传》,流经石国(今中亚塔什干)。《新唐书·西域传》:流入中国称真珠河,亦曰质河。又云: “捍(今费尔干纳)东临叶叶水。《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作
旧时西藏门隅地区基层单位小头人之一。亦作提根。藏语音译,意为“长者”、“老人”。有民主推举,由※粗巴、措(定)本委派及所有差巴户轮流担任等多种形式。有措(定)本设置的地区,各村设一两名;无措(定)本设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铁器制作和匠人。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县名。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置。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南部,以县东北有赭色孤峰而得名。汉为辽西郡文成县地,先后有东胡、乌桓、鲜卑、库莫奚、契丹等少数民族在此游牧。辽于其地东部设高州,西部设松山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