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文归
即“宇文逸豆归”(901页)。
即“宇文逸豆归”(901页)。
珞巴族迦龙部落方言音译,意为“悬吊鸡蛋”。旧时神判名称之一。流行于西藏自治区珞谕地方。当发生民事纠纷时,各自拿出同等数量的牛,交给村落首领,并到特定的房子举行神判。届时,在房梁上吊一鸡蛋,巫师念咒后,
参见“达磨赞普”(736页)。
旧时云南碧江怒族地区裁决案件的一种习惯法。俗称“神判”。通常用以处理较大而又没有足够证据的案件。由头人主持裁判,当事人双方筹集相等数目的牛只或其他财物,届时亲友邻居到场。裁决方法是,把一条长约60—7
即“他漏河”(574页)。
见“耶律宗真” (1315页)。
?—1756卫拉特蒙古辉特部台吉。伊克明安氏。辉特部首领※卫征和硕齐次子,※阿睦尔撒纳仲兄。乾隆十九年(1754),率众内附,封贝勒,授札萨克。二十年秋,闻阿睦尔撒纳谋叛,以情告札萨克亲王罗卜藏额林沁
隋唐时期在今中亚阿姆河与锡尔河流域建立的九姓政权通称。又称“九姓胡”。九姓政权分别为:康、安、曹、石、米、何、火寻、戊地、史。其中以曹、安2姓为最。九姓皆本于康,原居祁连山北昭武城(今甘肃临泽县境),
后赵海阳王石弘年号。334年,凡一年。
古墓名。又称苏勒坦玛札,位于今新疆阿图什镇郊外。为10世纪喀喇汗王朝苏图克·布格拉汗陵墓。原仅有一拱北,后经阿古柏扩建,增筑礼拜寺和教经堂,气势雄伟。因布格拉汗最早在新疆推广伊斯兰教,故深受教徒崇拜。
清代有关郭罗克藏族的各项规定。乾隆九年(1744),经川陕总督公庆奏准,内容为:郭罗克各寨穷苦者有牛无资,可酌量借给;打牲立期制,每年五六月打牲一次,九至十二月在本境近地打牲,按寨分班,每起多至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