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连长官司
云南土司名。明永乐四年(1406)四月置。辖境今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元时为木连路军民府。明洪武中为麓川平缅军民宣慰司地。永乐四年立孟连长官司,直隶云南都司。正统四年(1439),麓川土官思任发反,兵破孟连。明军平麓川之乱后于正统七年(1442)重建孟连长官司。嘉靖中曾废。万历十三年(1585)复建,改称猛脸长官司。清康熙十八年(1679,一说四十八年,1709),升宣抚司。
云南土司名。明永乐四年(1406)四月置。辖境今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元时为木连路军民府。明洪武中为麓川平缅军民宣慰司地。永乐四年立孟连长官司,直隶云南都司。正统四年(1439),麓川土官思任发反,兵破孟连。明军平麓川之乱后于正统七年(1442)重建孟连长官司。嘉靖中曾废。万历十三年(1585)复建,改称猛脸长官司。清康熙十八年(1679,一说四十八年,1709),升宣抚司。
见“广平淀”(131页)。
见“达延汗2”(726页)。
即“”(2524页)。
见“格林包勒”(1808页)。
见“忽剌温”(1488页)。
解放前在西藏曾存在过的一种社会制度。是在国家握有最高土地所有权、西藏大小封建领主等级土地占有制与领主对农牧奴的人身不完全占有基础上形成的剥削制度。即西藏的全部土地(包括草场、山林)和农牧奴均被中央封建
明代在乌撒彝族地区的建制。该地原名巴凡兀姑,后名巴的甸。元时有六部:乌撒、阿头、易溪、易娘、乌蒙、閟畔。后乌蛮之裔折怒始强大,取其远祖之名乌撤为部名,称“乌撒部”。至元十年(1273)归附。十三年(1
书名。清钟元棣修,张隽、邢定纶纂。成书于宣统年间(1909—1911),民国三年(1914)铅印本。共22卷,门类设置仿《琼州府志》,依次辑录舆地、建置、经政、海防、黎防、职官、选举、宦绩、人物、艺文
见“二十四史”(6页)。
书名。清高宝铨撰。15卷。主要以平时研治《秘史》所积译说稿与新出李文田《元秘史注》相对证,就其与李说不合者补正李注。考证以方域舆地为主,旁及人物、典章制度、习俗,多用对音方法辨别地名人名异译。资料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