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田
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流行于贵州贞丰、望谟、紫云等地。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家产由儿子继承,但还保留有一部分“姑娘田”的继承习俗,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利。兄弟分家时,不能把这部分田地分掉。姑娘出嫁前,自己耕作这部分田地,产物作陪嫁用;“成家”(生育第一个子女)后,即可将这分田划归到夫家。年老时,有女儿者,即将这分田地交给女儿继承,代代相传。如无子女,死后仍归还给娘家亲属所有。为“母系制”继承法的遗迹。苗族、侗族等亦有此俗,大同小异。
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流行于贵州贞丰、望谟、紫云等地。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家产由儿子继承,但还保留有一部分“姑娘田”的继承习俗,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利。兄弟分家时,不能把这部分田地分掉。姑娘出嫁前,自己耕作这部分田地,产物作陪嫁用;“成家”(生育第一个子女)后,即可将这分田划归到夫家。年老时,有女儿者,即将这分田地交给女儿继承,代代相传。如无子女,死后仍归还给娘家亲属所有。为“母系制”继承法的遗迹。苗族、侗族等亦有此俗,大同小异。
见“门款”(135页)。
?—442后仇池国宗室。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氐人。后仇池国君主※杨难当之子。初封镇南将军、益州刺史,受命守阴平(今甘肃文县西白龙江北岸)。南朝宋元嘉十九年(442),闻父受宋军攻袭逃奔上邽(今甘肃
书名。清张金吾辑。凡120卷。取《公羊传》注:“最,聚也”而命名。为金人文章选编。金吾字月霄,昭文(今江苏常熟)人,自嘉庆十五年(1810)至道光二年(1822)积12年之勤凡三易其稿而辑成。竭意搜访
?—1771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姓瓜尔佳氏。字雨民。乾隆元年(1736)进士。历任户部主事、工部侍郎兼镶红旗满洲副都统。二十年(1755),授甘肃巡抚,寻赴巴里坤督理军需,赏戴孔雀翎。后三年,奏请
书名。元东平布衣赵天麟撰。8卷。是至元(1264—1294)末作者先后向世祖所上建言书,累数万言,后编为此书。所经包括田制、农桑、赋役、户计、义仓、冗官、服章、祭祀、军事等方面,反映了元代社会经济和人
见“绲戎”(2143页)。
古地名。参见“西倾山”(698页)。
1850—1930维吾尔族诗人。新疆叶城县人。童年受学于父。后至印度新德里读书,学习阿拉伯语、波斯语、印度语,兼攻医学和物理学。后回国在家乡就医,兼任伊斯兰教高级经文学校教师。业余进行诗歌创作。著有《
辽道宗朝边将。字乙辛隐。契丹族。许国王※耶律寅底石六世孙。自幼不喜官禄,年41时始任,补本班郎君。道宗大康(1075—1084)中,为宿直官,历左、右护卫太保。大安元年(1085),升燕王傅,次年六月
清代庄园种类之一。即宗室庄田中自始至终以征银为本的农奴经营单位。顺治(1644—1661)初,畿辅地区带地投充和不带地的单身投充者愿领地设庄之汉人,特命为纳银庄头,计设庄132所,是为银庄,归内务府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