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斤
见“俟斤”②(1689页)。
见“俟斤”②(1689页)。
见“丹贝坚赞”(378页)。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民族部落间进行战争时,获自敌人屯营中的幼童,通常都不杀掉而收作养子。养子虽不能加入养父母的氏族,却可得到收养氏族的保护,并与养父母的亲生子享有同等财产继承权,可分得一小部分份额。
?—1681清代蒙古王公。阿巴哈纳尔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异母弟※别里古台后裔,多尔济伊勒登次子,贝勒※色棱墨尔根弟。康熙四年(1665),率众2千余至喀尔喀右翼牧地,归附清朝。封札萨克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又名“阳睑”。治所在“阳苴咩城”,又名“紫城”,系南诏神武王阁罗凤于赞普钟十三年(唐广德二年,764)所筑,即今大理县旧城。王都所在,直接委官治理。参见“十睑”
1611—1659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庄亲王舒尔哈齐孙,扎萨克图长子。清崇德三年(1638)八月,从睿亲王多尔衮伐明,分兵转战临清州,渡运河,破济南、天津卫。四年,积战功封太极伐锦州,败明总督
见“赫哲族”(2422页)。
? —1680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吴鲁氏。纳尔泰之子。顺治六年(1649),随军征大同叛镇姜瓖。十五年(1658),随征南将军卓卜特征南明桂王朱由榔,在棚山岭击败李定国军。云南平,予骑都尉世职。康
见“辖戛斯”(2445页)。
①土族史称。见于元末明初。“土”并非“土著”之意,而指一个稳定的人们共同体。 ②土族他称。汉、回等族对土族的称谓。参见“土族”(63页)。
即“小如者室韦”(1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