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瑜
渤海国第七世王。康王大嵩璘子。唐元和四年(809),父死,继位。受唐封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秘书监、忽汗州都督、渤海国王。次年,改元永德。在位期间,继续奉行睦邻政策,对唐保持密切的君臣关系,照旧与日本使聘往来,但发生了使日成员高多佛“脱身留越前国”不归事件。七年死,谥定王。弟言义继位。
渤海国第七世王。康王大嵩璘子。唐元和四年(809),父死,继位。受唐封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秘书监、忽汗州都督、渤海国王。次年,改元永德。在位期间,继续奉行睦邻政策,对唐保持密切的君臣关系,照旧与日本使聘往来,但发生了使日成员高多佛“脱身留越前国”不归事件。七年死,谥定王。弟言义继位。
书名。成于清代,绘者佚名。绘有南方一些少数民族的形貌,附习俗、服装等说明。涉及苗、侗、瑶、水、布依、彝、壮、仡佬、黎及台湾高山等族。共11种,内《苗蛮图册》82图;《黔苗图说》80图、《黔苗图说补》7
南北朝时东荆州地区诸民族的总称。以地名为族称。分布在今河南泌阳东南。北魏景明四年(503),族人樊素安举兵,称帝。正始元年(504),其弟樊秀安亦起事,后为左卫将军李崇等所平。其后裔大多与汉族融合。
南诏设官仿唐制而自有其名,如王下最高军政大员有清平官,包括坦绰、布燮、久赞,犹唐之宰相。酋望、正酋望、员外酋望、大军将、员外,犹唐之试官。三托、六曹、九爽之主官,犹部或省的长官。内算官,犹唐之中书令,
?—1775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噶达默特。乌什人。初为拜城阿奇木伯克,隶准噶尔。乾隆二十一年(1756),因惧布拉呢敦、霍集占加害,赴伊犁投清军。次年,从定边将军成衮札布征阿睦尔撒纳。寻又以三品
见“耶律贤”(1302页)。
即“赤盏合喜”(1014页)。
?—1824清朝将领。四川新都人。回族。清朝将领许世亨之子。乾隆五十五年(1790),由武举袭爵,为头等侍卫。五十九年(1794),补湖北兴国营参将,署黄州协副将。嘉庆元年(1796),随湖北巡抚惠龄
见“速檀”(1840页)。
清太祖努尔哈赤以开创后金汗业的功臣五人立为理政听讼大臣。此五臣即:※额亦都、※安费扬古、※费英东、※何和礼、※扈尔汉,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擢居此要职。战时率领八旗兵出外征战,平时在内佐理政务和
又称木脑。过去景颇族地区最隆重的祭典仪式,即祭“木代鬼”。木代鬼被视为最大的“家鬼”,又是“天鬼”之一,权力最大,只有山官才能供奉。一般四五年祭一次,每次行祭数日,由山官主持,举祭时辖区内百姓都得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