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婚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元代两都间驿路之一。一般人从大都(今北京)赴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多经由这条驿路,实际上是两都间最重要的交通干线。全程约800公里。中统元年(1260),为了在两都间“速取径道”,立望云
十六国时期夏国官员。鲜卑叱干氏(后改为薛氏)。其先世为叱干部首领,后以部名为氏。部帅他斗伏之侄。初戍大洛川。曾劝阻其叔将战败来归之赫连勃勃送往北魏,遭拒,遂潜遣劲勇于途中,劫勃勃送后秦高平公没奕于处,
1585—1645清初将领。科尔沁兀鲁特部人。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初为兀鲁特部首领,天命七年(1622),率众自西拉塔喇归附后金。尚公主为额驸,授二等参将,隶满洲镶红旗。十一年(1626),率蒙古兵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仆拉族。主要分布于云南省元江县、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及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部分地区。详见“彝族”(2594页)。
亦作《善巴书》,即“阿萨拉格齐史”(1246页)。
清末至民国年间的新疆商帮。光绪(1875—1908)初年,左宗棠出军西征,平津商人随军入新。后刘锦棠整顿邮驿,又有大批内地商人涌入,并逐渐形成燕、晋、秦、陇、蜀、湘、鄂、豫等8个商派。各派之间互不联系
元世祖忽必烈年号。1260—1264年,凡5年。
县名。在河北省西北部。清初为内务府太仆寺及察哈尔牧场。雍正三年(1725)以其地渐次招垦,外来垦户日多,置张家口理事同知厅,隶直隶口北道。光绪间(1875—1908)改为抚民同知,移治口外旧兴和城。1
新疆维吾尔族民间娱乐活动之一。一般于冬天第一场雪后举行。无固定人数,通常都是约亲朋好友参加。各人将自己喜爱的食物写在纸上,暗地将其放于选择好的对象身上(一说家里)。若对方没发觉,便须按纸上所列,各办食
见“番役”(22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