堪都
见“罕都”(1172页)。
见“罕都”(1172页)。
明代地方官员。字白夫。广西武缘县止戈乡人。壮族。自幼勤奋好学,知书识礼。弘治八年(1495),应乡试中举。先后赴浙江兰溪县和仁和县任“教谕”,潜心施教,诲人不倦,生员深感其德。正德十年(1515),升
见“延宠”(818页)。
见“塔出”(2155页)。
见“完颜雍”(1147页)。
古越人及其后裔壮侗语族诸民族习俗。亦称徒跣、跣行,俗称打赤脚。流行于古代百越民族地区及今南方各地。此俗即一年四季“打赤脚”,很少穿鞋或木履。是适应南方气候温暖及多雨、多稻田的环境特点。《韩非子》卷7载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色珠伦卫。永乐四年(1406)八月,与兀兰等四卫同时设立。约在呼兰(今黑龙江省呼兰县城)附近。
壮族婚俗。为女方家庭教育新娘的活动。流行于广西凌云、田林、百色等地。婚礼前夕,新娘梳妆打扮后,端坐正堂,由家中女长辈及年轻姑娘陪坐。新娘先接受父母端给的一碗饭,饭里藏着金银首饰,由新娘吃饭时自取。再由
渤海王国置。为西京鸭渌府神州附郭县。故址在今吉林省浑江市临江镇(即旧临江县治),一说为原临江县治西南葫卢套村江对岸之长城里。辽灭渤海后废,其民隶辽渌州。辽圣宗太平九年(1029)八月,大延琳据东京(今
清代新疆山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或作那喇特达巴罕。“达巴罕”,西蒙古语,“岭”之意。属天山山脉。今新疆新源县南那拉特山。
即藏历纪年法。详见“藏历”(25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