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地抛砖
壮族旧时葬俗。流行于广西右江流域。该地壮族凡正常死亡的老人下葬后,须由死者亲属坐在墓旁举行掷砖仪式,把一块砖头抛向远方,然后以砖头的落点至坟墓的中心点作为半径,绕坟画一个圆圈,再在圆圈的周围打上记号,作为坟地范围,任由其亲属在其内植树种花,永远禁止外人入内伐树动土或埋死人,尤其不准他人在自己祖坟上方做坟墓,否则将引起严重纠纷。
壮族旧时葬俗。流行于广西右江流域。该地壮族凡正常死亡的老人下葬后,须由死者亲属坐在墓旁举行掷砖仪式,把一块砖头抛向远方,然后以砖头的落点至坟墓的中心点作为半径,绕坟画一个圆圈,再在圆圈的周围打上记号,作为坟地范围,任由其亲属在其内植树种花,永远禁止外人入内伐树动土或埋死人,尤其不准他人在自己祖坟上方做坟墓,否则将引起严重纠纷。
书名。1卷。清傅明撰。该书为作者官凤凰城(今辽宁凤城)城守尉时所作,叙述辽东及朝鲜史实,其中有八旗驻防、辽东物产、风俗、轶事,对满族史研究有一定参考价值。有《辽海丛书》本。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
300—343十六国时期成汉君主。338—343年在位。字武考。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县东南)巴人。太傅※李骧子。敏而好学,为堂兄李雄所重。成汉玉衡八年(318),拜前将军,督巴西军事,迁征东将军。二十
即“段廉义”(1699页)。
即“嫩真”(2482页)。
1886—1935近代中国伊斯兰教经师、天文历算家。字诚。河南洛阳人。回族。幼孤,家贫,科考未成,转经商。后入学读经。历从陕西、河南各大“阿林”(学者)研习教典,造诣甚深。宣统二年(1910)主持洛宁
古族名。见于《新唐书·南蛮传下》。为汉晋时期的※闽濮(即缅濮)、※躶濮之一部。今孟高棉语系布朗、佤、德昂等族的先民。汉晋时期与古濮人(永昌濮)、百越人及其他种人交错居于云南永昌郡(治今云南保山,后移耿
契丹语音译。“厚重”之意。宋人余靖在庆历三年至五年(1043—1045)先后出使契丹,益晓契丹语,曾在辽兴宗设的筵席上作汉语与契丹语交杂的《北语诗》,受到兴宗赞赏。诗中有“两朝厥荷情斡勒”句,自注:“
明代云南元江傣族首领。洪武二十七年(1394)、永乐三年(1405),入朝进贡,获厚赐,明改元江府为元江军民府(今云南元江县),任知府。请率兵攻八百媳妇国,受明帝嘉劳。以石屏州洛夹桥每岁江水冲坏,仅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