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黑勒威勒
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哈赤创设,清太宗皇太极相沿。王士祯《池北偶谈》:“顺治中,百官罚俸者,有土黑勒威勒之名;康熙中,尚沿旧制,未久停止”。罚俸有轻有重,轻者一次罚年俸银十分之一,重者则罚俸一年,甚至二年。一说,原义即“定罪”;兵差无年俸可罚,尚应包括“鞭责”等轻判在内。
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哈赤创设,清太宗皇太极相沿。王士祯《池北偶谈》:“顺治中,百官罚俸者,有土黑勒威勒之名;康熙中,尚沿旧制,未久停止”。罚俸有轻有重,轻者一次罚年俸银十分之一,重者则罚俸一年,甚至二年。一说,原义即“定罪”;兵差无年俸可罚,尚应包括“鞭责”等轻判在内。
金末纸币。天兴二年(1233)十月印于蔡州(治今河南汝南县),以楮纸为之。以银为本位,面值分1钱、2钱、3钱、5钱凡4等。同现银通行,三年正月,金亡,作废。是为中国最早的以银为本位计算的纸币。
见“次噶俄仁巴”(882页)。
毛南族血缘氏族组织。又称“疆”。明嘉靖以后兴起。主要流行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上南、中南、下南地区和邻近县市毛南族谭姓中。共分“吊轻”、“离轻”、“汉轻”、“龙轻”、“虑轻”、“唐轻”、“赵轻”、“马轻”
①见“耶律挞烈”(1316页)。 ②见“萧敌烈”(1997页)。
见“北平蒙藏学校”(536页)。
见“李嗣源”(1043页)。
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顺治元年(1644),以章京衔随睿亲王多尔衮入山海关镇压农民起义军,同固山额真库鲁克达尔汉阿赖败义军。五月,随固山额真叶臣等征山西,十二月,克太原府。二年,随内大臣希尔根追击义
珞巴族迦龙部落方言音译,意为“悬吊鸡蛋”。旧时神判名称之一。流行于西藏自治区珞谕地方。当发生民事纠纷时,各自拿出同等数量的牛,交给村落首领,并到特定的房子举行神判。届时,在房梁上吊一鸡蛋,巫师念咒后,
书名。一说即《南中志》,诸书亦误作《南州八郡志》、《南征八郡志》、《南北8郡志》、《南中八部志》、《南中八郡记》、《南中八志》。今人多疑是书为《太平御览》卷924年中所引《南中八郡异物志》之省称。晋魏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图伦卫。永乐四年(1406)闰七月,与双城等4卫同时设立。今人据《明初之满洲经略》认为,治今黑龙江省桦川县对岸都鲁河流域。一说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东多隆武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