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州判
官名。清代改明时土州判官为土州判,秩从七品。为世袭文职土官。主要管理本辖区的土民事务,修职贡,纳租赋,供证调。颁给印信、号纸、顶戴。其承袭、革除、考核、升擢、降调隶吏部。为数甚少,仅广西阳万州1人,云南新兴州、镇南州各1人。
官名。清代改明时土州判官为土州判,秩从七品。为世袭文职土官。主要管理本辖区的土民事务,修职贡,纳租赋,供证调。颁给印信、号纸、顶戴。其承袭、革除、考核、升擢、降调隶吏部。为数甚少,仅广西阳万州1人,云南新兴州、镇南州各1人。
见“楚固拉干”(2349页)。
见“西夜”(691页)。
元云南行省境内土司统治机构之一。泰定四年(1327)应八百媳妇土官之请置。治者线(今泰国清盛)。设木安、孟杰二土府隶属之。授乌撒宣慰司官你出公及当地土官招南通并为宣慰使都元帅,以南通子、侄分知二府事。
唐代回纥首领。药罗葛氏。开元七年(719),※伏帝匐死,与其子承宗同为回纥首领。十五年(727),承宗被凉州都督诬告谋叛,流死瀼州(治今广西上思县西南)后,承宗族子瀚海府司马护输率众归漠北,唐封其为瀚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在齐齐哈尔西南。元为辽王乃颜分地,明入于科尔沁,至成吉思汗弟哈布图哈萨尔(哈撒儿)后裔阿敏,始以札赉特名部。后金天命九年(1624),其子蒙衮随科尔沁部长奥巴归附后金,后卒。顺治
见“乌切克特”(338页)。
1624—1649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庄亲王舒尔哈齐孙,贝勒※阿敏第四子。因其父于天聪四年(1630)坐罪,被废为庶人。后复入宗室。顺治五年(1648),随郑亲王济尔哈朗进军湖广,镇压反清斗争
契丹语音译,意为“收国”。辽太宗耶律德光的宫卫※永兴宫的契丹语音译为“国阿辇斡鲁朵”。
约1756—1824清代诗人。字实夫。四川成都人。回族。原籍浙江钱塘,幼时随父入川,为舅父马秋药所钟爱,因又姓马。好咏吟,文才出众,年虽弱冠,即有《梅蕉山房诗课》、《蕉缘轩诗抄》等作品问世。乾隆四十二
汉代匈奴部落名。见“屈兰”(15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