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旦木巴
见“噶勒达玛”(2502页)。
见“噶勒达玛”(2502页)。
我国西北地区藏传佛教名寺之一。在甘肃天祝藏族自治县天堂乡。前身为约在唐宪宗时期(806—820)于大通河附近之本教寺院阳庄寺。元初,在此寺基础上建萨迦派寺院,藏语称“萨什迦贡”。噶玛噶举派黑帽系活佛噶
清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姓瓜尔佳氏。世居义屯,后随父伊兰柱徙居哈达部的费德哩。清太祖努尔哈赤征哈达时归附。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叶赫贝勒布寨联合哈达、乌喇、辉发、科尔沁、席北、卦尔察、朱舍里、讷
清代新疆吐鲁番封建主。又译阿喇斯、厄集斯、阿斯呼济。维吾尔族。初隶准噶尔部。康熙五十九年(1720),清散秩大臣阿喇纳招抚吐鲁番时,遁喀喇沙尔(今焉耆)。雍正三年(1725),清军退居哈密后,被策妄阿
清代回族著名画家。字伯蕴,号七芗。江苏华亭(今上海松江县)人。先世为西域人,寿春镇总兵光宗孙。嘉庆、道光时(1796—1850),以人物画负盛名。兼工书法,善诗词。其仕女画,生动逼真,色彩鲜艳雅致。花
契丹科举制度,有乡、府、省三试之设。乡中曰乡荐,府中曰府解,省中曰及第。三岁一试进士,贡院以二寸纸书及第者姓名给之,号“喜帖”,接帖方允以参加殿试。
见“舐碱鹿”(1883页)。
见“萧思温”(1997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雅哈资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普通百姓间的诉讼。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对八旗满洲、蒙古、汉军的一种称法。与※内务府三旗、王公府属包衣五旗对称时用之。以内务府三旗等视为“内”,故称之为“外八旗”。嘉庆(1796—1820)时,内务府属南苑所设总尉1人、防御8人、骁骑校
见“倒喇”(188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