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厦公所
见“噶厦”(2498页)。
见“噶厦”(2498页)。
清代四川彝族土司名。明洪武七年(1376),调云南大理府张起朝从征※月鲁帖木儿(蒙古族),留镇建昌(今西昌市),授威龙州(治今四川德昌县西南)土知州。永乐二年(1404),改为威龙长官司,以张氏为长官
我国维吾尔族使用的拼音文字。历史上维吾尔族曾使用过突厥文和回鹘文。公元10—11世纪,随着伊斯兰教在中国新疆地区的传播,维吾尔族逐渐放弃了回鹘文而改用阿拉伯字母来拼写自己的语言。最初借用了全部阿拉伯文
即“哈密”(1630页)。
明代四川卫所名。又称小河千户年。宣德四年(1429)正月置。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县东山河营。时,松潘卫指挥使吴玮以松潘地方广远,兵力寡弱,控制为难,且山高谷深,道路崎岖,猝有缓急,通报不易,奏请增兵设站,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博和哩卫,并说清代宁古塔(治今黑龙江省宁安县)境内有博和哩河,黑龙江南又有博和哩山和博和哩噶珊。
唐代南诏亲属称谓。《旧唐书·南蛮西南蛮传》:“蛮谓弟为‘钟’”。天宝十年(751),剑南节度使鲜于仲通帅兵伐南诏,大败于太和城。十一年,阁罗凤于邓川(今云南洱源县境)受吐蕃赞普墀德祖赞“赞普钟南国大诏
①明代蒙古领主妻室称呼之一。专称※赛特领主之妻。又译阿噶、阿海。蒙古语音译,意为夫人。非成吉思汗黄金氏族的蒙古领主不能称※台吉,通称赛特,其妻室亦不能称※妣吉(妃子)、哈屯,通称阿哈。如东蒙古阿苏特部
①清代新疆河名。见《西域水道记》等书。西蒙古语“晶”为“蒸甑”之意。即今新疆精河。源出天山,三源合而北流,经安阜城(今精河县城)西,北入布勒哈齐池(今艾比湖)。 ②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
伊斯兰教寺院。地在今四川阆中县城东北嘉陵江畔的盘龙山麓。康熙(1662—1722)中兴建。“巴巴”,系阿拉伯语译音,有“先祖”、“老大家”之意。一称“久照亭大拱北”。占地1.3平方米。康熙十九年(16
指说唱蒙古族英雄史诗《江格尔》的民间艺人。多为新疆蒙古族人,尤以出身于土尔扈特部者为最多,说唱最好。解放前,凡水平较高艺人,常被富户请至家中说唱,听说极众。是新疆蒙古族人民重要文娱活动之一。《江格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