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赛音诺颜汗部中右翼末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塔米河南岸。东至哈喇齐老图接本部右翼中右旗界,西至满达勒接札牙班第达呼图克界,南至鄂尔浑河接赛音诺颜旗界,北至桑锦陀罗海接札牙班第达呼图克图界。未划分佐领。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善巴再从弟伊达木归附,隶善巴旗。三十五年(1696),以随军征噶尔丹于昭莫多功,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别为一旗。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准其后嗣世袭罔替。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塔米河南岸。东至哈喇齐老图接本部右翼中右旗界,西至满达勒接札牙班第达呼图克界,南至鄂尔浑河接赛音诺颜旗界,北至桑锦陀罗海接札牙班第达呼图克图界。未划分佐领。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善巴再从弟伊达木归附,隶善巴旗。三十五年(1696),以随军征噶尔丹于昭莫多功,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别为一旗。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准其后嗣世袭罔替。
?—1674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乌梁海氏。喀喇沁宰桑之后裔。崇德二年(1637),率众归清,授牛录章京世职。管喀喇沁牛录事,兼任甲喇章京。三年,随军征明,至北京。六年(1641),从征明,围锦州,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普英米”、“普日米”或“培米”,部分亦自称“拍米”,均为“白人”之意。史称“巴苴”。又有“富米”、“巴”、“博”、“流流帕”、“密而伙”、“阿曼加”等他称。主要分布于云南省的兰
?—1749清外札萨克蒙古青海和硕特北左翼旗台吉。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塔萨博罗特次子。康熙五十九年(1720)准噶尔军占据拉萨,清军分二路向西藏挺进,奉命率所部驻柴达木。雍正元年(1723),因拒附
见“耶律涅鲁古”(1327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噶穆卫,并将永乐八年(1410)二月所设古木山卫和永乐十年八月所设可木(河)卫同作噶穆河卫。
明代蒙古图们汗(土蛮)任命的执政大臣。嘉靖三十七年(1558),蒙古左翼察哈尔部的图们汗即位后,力图以和平方式统一分裂割据的蒙古各部,恢复大汗对全蒙古的统治,于万历初年(约1576—1582年之间),
见“拾骨葬”(1621页)。
亦称上等司。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一等级。包括中书、枢密。用50两银司印。
僜语音译。旧时流行于僜人地区的习惯法之一。当发生偷盗、抢劫、私通及其它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时,按传统习惯,受到伤害一方有权强行罚取肇事者的财物作为赔偿和惩罚,称“斗卡”。对维护社会秩序起到一定作用。
见“萧绰”(19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