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万户
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明人异译作“罕哈”。属※左翼三万户,下属12鄂托克。分布于罕哈河(今哈勒哈河)流域,因河得名。正德五年(1510),助达延汗征服右翼三万户,统一蒙古。不久,※内五鄂托克喀尔喀被分封予达延汗第六子阿尔楚博罗特(纳力不剌台吉),※外七鄂托克喀尔喀被分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明末清初,先后归属清朝。
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明人异译作“罕哈”。属※左翼三万户,下属12鄂托克。分布于罕哈河(今哈勒哈河)流域,因河得名。正德五年(1510),助达延汗征服右翼三万户,统一蒙古。不久,※内五鄂托克喀尔喀被分封予达延汗第六子阿尔楚博罗特(纳力不剌台吉),※外七鄂托克喀尔喀被分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明末清初,先后归属清朝。
卫拉特蒙古旧婚俗之一。蒙古语,意谓请喇嘛念经。卫拉特蒙古人订婚后,若举行婚礼,按规定都要请喇嘛念经,并拿羊胛骨拜天地。为表示答谢,新娘要在帷帐内向喇嘛磕头。但念经喇嘛不能参加婚礼宴会。
见“耶律合住”(1310页)。
书名。亦称《越绝记》。作者为谁说法不一:一说子贡或子胥所撰;一说东汉袁康所撰;也有人认为非一人一时所作。原书为16卷25篇,现存15卷19篇。记述吴、越两国的山川地理、建置、都邑、封官授爵、人物事迹等
见“恩古特”(1869页)。
?—1861清咸丰年间广西上林壮族起义首领。上林县东(今广西田东县东南思林南、右江南岸)关村人。壮族。自幼勤奋好学,精通诗文。为人刚直侠义,颇孚众望。咸丰(1851—1861)初,被村人举为东关团总。
元世祖忽必烈命国师八思巴创制的拼音文字。忽必烈于至元六年(1269)颁发专门诏书推行。诏中称“蒙古新字”。时隔不久,于八年(1271)皇帝又下令改称“蒙古字”。史书称“蒙古国书(字)”或“元国书(字)
西域古地名。见《元史·西北地附录》,在察合台后王笃来帖木儿治下。又作乌赤。清《西域同文志》:乌什即乌赤,义为“山石突出”,因城在山上故名。即今新疆乌什县。原居民大多在1720年从吐鲁番迁来,故又称乌什
见“丹却嘉措”(378页)。
晋代地名。以匈奴种落相率保聚之地,因以为名。位于平阳(今山西临汾市)。安帝义熙十二年(416),并州、定阳、贰城胡数万落(即户)举兵反后秦,入平阳,攻秦立义建军姚成都于该堡,推匈奴曹弘为大单于。
明末蒙古内喀尔喀五部领主。亦作斋赛、介赛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第六子※阿尔楚博罗特裔孙,※伯言儿子。部众万余,拥兵5000。占据福余卫故地,驻牧于辽河流域。其盛时势力所及,西起札鲁特,东跨辽河两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