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乌苏
参见“那曲”(927页)。
参见“那曲”(927页)。
内蒙古早期的造碱业。由长春天惠造碱实业公司联合内蒙古郭尔罗斯前旗札萨克齐默特色木丕勒合股创办。公司设于郭尔罗斯前旗的大布苏泡附近。1909年聘清化学专家,雇佣一千余工人,将天然碱土用土法熬制成灰碱,装
?—约1502明弘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湖南城步(今城步县)人。苗族。弘治十四年(1501),聚众数万起义,自称天王。攻城杀吏,驱豪富,分占土地。城步5洞48寨,广西义宁、新安苗民纷起响应。后被湖南巡抚
?—1016辽代大臣。小字斡。契丹族。六院部人。史载其才敏给,熟晓国朝典故及世谱。曾上书与族弟敌烈争嫡庶,故为皇帝所知。圣宗时,为北院郎君。后得权臣韩德让力荐,于统和二十九年(1011)三月,任北院大
新疆哈密维吾尔族农民反抗封建压迫的武装斗争。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五月,哈密维吾尔族农民因不堪忍受哈密王沙木胡索特的沉重差役,在札加甫兄弟带领下围攻王府,要求脱离哈密王统治,改隶哈密厅直辖。不久被
即“称海城”(1882页)。
1794—1874清代伊斯兰学者。字复初。云南太和(大理)人。回族。元云南平章政事赛典赤,瞻思丁第二十一世孙。祖上世习伊斯兰教经典,幼年随父习阿拉伯文、波斯文。后赴陕西随著名经师周大阿訇攻读伊斯兰教经
鄂伦春族对氏族萨满的别称。见“莫昆萨满”(1826页)。
约1573—1658明末清初伊斯兰教著译家和经师。名涯,以字行,别署“真回老人”。金陵(今南京市)人。回族。先祖天方(今阿拉伯)人。明洪武(1368—1398)年间,因朝贡至京(今南京),在钦天监任职
北宋湖南桂阳瑶民起义首领。因桂阳地方官府残酷捕杀贩盐入山的瑶民和肆意掠夺瑶寨,瑶民积怨如山。庆历三年(1043),号召瑶民响应黄捉鬼发动的反官府、除暴吏的斗争。不久黄捉鬼遇害后,联合当地瑶、汉百姓,掀
藏语音译,意为“商官”。据史载、早在唐代,吐蕃已有此种官职,掌管商务。后藏区多有此职。解放前,在四川甘孜藏族地区,指负责藏区地方、部落及寺庙商业经营的人。由公众推举或指定辖区内富商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