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迪尔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一译哈第尔。乌什人。清郡王衔贝勒※霍集斯第四子。乾隆四十六年(1781),受命袭父爵,赐乾清门学习行走。五十四年(1789),任镶红旗蒙古都统。嘉庆四年(1799),赐御前行走。次年,编入蒙古镶黄旗。十六年(1811),受命代表清廷赴喀什噶尔(今喀什)祭奠郡王伊斯堪达尔。道光四年(1824),返乌什祭祖。因呈控田产被占不实,被命休致。旋授内大臣。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一译哈第尔。乌什人。清郡王衔贝勒※霍集斯第四子。乾隆四十六年(1781),受命袭父爵,赐乾清门学习行走。五十四年(1789),任镶红旗蒙古都统。嘉庆四年(1799),赐御前行走。次年,编入蒙古镶黄旗。十六年(1811),受命代表清廷赴喀什噶尔(今喀什)祭奠郡王伊斯堪达尔。道光四年(1824),返乌什祭祖。因呈控田产被占不实,被命休致。旋授内大臣。
即“图苏胡城”(1437页)。
明清云南车里宣慰使司所辖傣族土职。明永乐(1403—1424)中,车里宣慰使刀暹答封其子香曩于此。清雍正六年(1728),土酋刀勐比从征勐罕有功,授土守备职。卒,子先勐降等承袭,传至光绪二十八年(19
即“完颜守绪”(1153页)。
明代藏区土司名。洪武年间(1368—1398)置。史载永乐四年(1406)三月,命陇答头目结失古加之子巴鲁为指挥使,赐诰命及银、币等物。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西南境。其官员巴鲁奉朝命协同护教王
见“伯颜”(1089页)。
见“扫寨”(754页)。
元朝宗王。又译药木忽儿、要木忽尔、岳木忽而等。蒙古孛儿只斤氏。*阿里不哥长子。世祖至元八年(1271),从皇子北平王那木罕出镇阿力麻里(今新疆霍城)。十三年(或作十四年),暗结蒙哥汗子河平王昔里吉及诸
?—1233金大将。又作石盏女鲁霤。本名十六。女真族。石盏氏。兴定三年(1219),以善将兵,由河南统军使改元帅右都监,行平凉元帅府事。建议建城镇戍,就地屯田,且耕且战,以遏西夏入扰,以功迁昌武军节度
书名。元吴莱(1297—1340)撰。12卷。莱,浦江(今属浙江)人,字立夫。门人私谥为渊颖先生。延佑(1314—1320)试礼部不第,退居深袅山中,自号深袅山道人。与黄溍、柳贯齐名。是集卷1为赋,卷
隋、唐时诸羌之一。因其首领姓苏毗,故名。分布于今西藏西北部羌塘地区与青海西南部。世代以女性为王。辖3万户。6世纪中叶以前,苏毗与西域各国及印度均有贸易往来,以金沙换取所需,经济文化发达,故得以统一藏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