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
明代蒙古“汗”的异译。如东蒙古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译作俺答哈,俺答汗弟昆都楞汗译作昆都力哈,俺答汗长孙扯力克汗译作扯力克哈等。
明代蒙古“汗”的异译。如东蒙古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译作俺答哈,俺答汗弟昆都楞汗译作昆都力哈,俺答汗长孙扯力克汗译作扯力克哈等。
见“耶律夷腊葛”(1325页)。
渤海国宗王。一作大俊明。第十一世王※大彝震子。唐大和六年(832),被遣朝唐,于麟德殿受唐文宗接见。开成二年(837),复被遣至唐贺正旦,再廷见于麟德殿。此次随行有入唐学习生徒16人,被留止于青州(治
即“吴提”(1072页)。
即“烘和罗鄂笼”(1927页)。
见“耶律贤”(1302页)。
蒙古语称“哈木济尔噶”,意为“随从附丁”。清代被指定为蒙古王公贵族私人服役的人。亦属※阿勒巴图的一部分。清顺治时(1644—1661),为示怀柔与笼络,从箭丁中选出部分人充当蒙古王公贵族的随丁,专为主
1866—1929蒙古独贵龙运动的领导者。原名乌力吉吉尔格勒。内蒙古伊克昭盟乌审旗人。蒙古族。奥其尔子。牧奴出身。幼年在王府放羊服差役,后任什户长。好学,常向笔帖式学蒙文。光绪十五年(1889),在王
见“失怜答里”(591页)。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82年10月29日(清光绪八年九月十八日),清朝哈密帮办大臣长顺与俄国七河省省长弗里德在伊犁签订。此条约为※《中俄改订条约》第七、九条的派生物。共3款。规定自那林
见“蓝市城”(23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