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尔逊·穆罕默德
哈萨克贵族。※贾尼别克汗孙,贾勒木速檀(王)子。初称速檀。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从侄艾斯木汗继位后,与布哈拉和撒马尔罕统治者签订和约,规定塔什干及其周围地区240年内归哈萨克汗国管辖,遂由其统治塔什干地区。未几,摆脱从侄控制而称汗独立,并单独铸造钱币,征收税赋,引起艾斯木汗极大不满,率军进攻塔什干地区。他奋起反抗,并与邻近各国结盟,攻击艾斯木汗军。天启七年(1627),为艾斯木汗击败,被杀。
哈萨克贵族。※贾尼别克汗孙,贾勒木速檀(王)子。初称速檀。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从侄艾斯木汗继位后,与布哈拉和撒马尔罕统治者签订和约,规定塔什干及其周围地区240年内归哈萨克汗国管辖,遂由其统治塔什干地区。未几,摆脱从侄控制而称汗独立,并单独铸造钱币,征收税赋,引起艾斯木汗极大不满,率军进攻塔什干地区。他奋起反抗,并与邻近各国结盟,攻击艾斯木汗军。天启七年(1627),为艾斯木汗击败,被杀。
参见“三受降城”(52页)。
481—537北魏宗室,梁朝官员。鲜卑元氏(拓跋氏)。明元帝※拓跋嗣孙,乐平王丕子。初仕魏为中书令、郢州刺史。大通二年(528),梁军攻义阳,举州归附。被梁封为乐平公,邑千户。出为使持节、散骑常侍、都
布朗语音译。意为“村社公有地”。村社土地分为两部分,大部分每年定期分配给各户使用,其余部分属村社公有地,由村寨头人管理。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亦作奥屯。分布于统门水(今图们江)和浑蠢水(今珲春河)两河流域。曾受乌伦部留可、诈都诱,举兵反完颜部,被世祖劾里钵(1074—1092年在位)降附,统一于女真族中。以部为姓氏。
以女儿名同母名世代相连的命名制度。产生于母系氏族繁荣期。其时,氏族和家族均以女子为核心,实行望门居和从妻居的对偶婚,丈夫不算妻方氏族成员,子女血统和世系只能依母亲计算,通行母女连名和母子连名。即女儿和
元顺帝朝蒙古牧民起义首领。蒙古八邻部人。至正七年(1347)九月,因不堪忍受蒙古封建主的剥削和奴役,联合秃鲁和伯等,率本部蒙古牧民发动起义,截断岭北驿道,阻滞了驿站运输和往来联系,给封建领主一定打击。
清代包衣禁卫军之一。以鸟枪马甲编设,分为陈枪营、新枪营,附属包衣骁骑营,隶总管内务府大臣。陈营兵102名,新营兵498名。缺出,由都虞司官会同该参领传集应挑之人挑补之。雍正九年枪营,附属包衣骁骑营,隶
见“毛里孩王”(360页)。
见“委兀慎”(1454页)。
见“宫”(17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