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山户
清末延边朝鲜族对占有广阔荒野者的称谓。多为满、汉族有势力者或地方官吏,后期也有朝鲜族中分化出来的极少数地主。地方当局发给地照为凭,上写姓名、土地四至、熟荒地和生荒地亩数。规定每垧(合15亩)地需纳白银3钱。他们不仅占据广大荒原,还乘“领荒发照”之机,以约略规定四至强占朝鲜族农民开垦的大片熟地。占有土地多者达千余垧,70多佃户,雇佣数十名长工;有的拥有土地达两千多垧,有400多名雇工。
清末延边朝鲜族对占有广阔荒野者的称谓。多为满、汉族有势力者或地方官吏,后期也有朝鲜族中分化出来的极少数地主。地方当局发给地照为凭,上写姓名、土地四至、熟荒地和生荒地亩数。规定每垧(合15亩)地需纳白银3钱。他们不仅占据广大荒原,还乘“领荒发照”之机,以约略规定四至强占朝鲜族农民开垦的大片熟地。占有土地多者达千余垧,70多佃户,雇佣数十名长工;有的拥有土地达两千多垧,有400多名雇工。
见“斡兰河卫”(2427页)。
? —1871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原为甘丹寺堪布,同治元年(1862),串通该寺喇嘛以诺门罕呼图克图逆达赖喇嘛为名,取布达拉宫武器,调集前后藏、江孜兵和所属百姓围攻呼图克图驻锡地色拉寺。霞扎汪
见“罗布桑巴尔丹”(1423页)。
?—1690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纳喇氏。叶赫贝勒锦台什曾孙。康熙十一年(1672),以一等侍卫同学士郭廷祚往视淮安河工决口。十三年,随顺承郡王勒尔锦征叛藩吴三桂,署副都统,领兵驻太原。十五年(16
见“康国”(2100页)。
即“蒲察通”(2320页)。
?—1801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W。高佳氏。大学士高晋子。乾隆二十三年(1758),授銮仪卫整仪尉。三十六年(1771),授西安副都统。因大金川索诺木(莎罗奔孙)诱杀革木什扎土司官,侵占其地,小金川僧
18世纪伏尔加河流域土尔扈特部法规名,约制定于1741—1758年。原文为托忒文,抄本见于前苏联科学院东方学研究所所藏《卫拉特法典》抄本中。1880年俄国学者戈尔斯通斯基译注《1640年蒙古卫拉特法典
?—1658清初将领。蒙古族。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十四世孙(据《藩部要略》;另据《蒙古游牧记》作十五世孙)。苏布地子。天聪三年(1629),随父归后金。八年(163
见“溥仪”(240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