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
见“灌奴部”(2593页)。
见“灌奴部”(2593页)。
见“达理札雅”(734页)。
又作“慕容步萨钵”。吐谷浑王伏允号。见“伏允”(796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改作苏尔河卫,并说清代有苏尔河在黑龙江城(今黑龙江省黑河市县南爱辉老城)东南入黑龙江。
藏语音译。意为“头人”。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依管辖百姓多少,分“日用不聋”(大头人)、“十格日尼”(二头人)、“瓢约”(小头人)。彼此无隶属关系,均隶於土司,其升降取决于土司是
见“昭烈皇后”(1648页)。
1785—1862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瓜尔佳氏。字燕山。总督玉德子。嘉庆间,捐升员外郎,授知府。道光十二年(1832),由四川、广东布政使调江西。十四年,升河南巡抚。任内,奏筹议查私硝章程,内有严
见“四馆四里”(555页)。
唐代吐蕃奴隶社会中奴隶阶级的一个等级。是奴隶中最低下的阶层,又译称“奴下奴之奴”,是“庸部”奴隶三等级“更”、“扬更”及“宁更”中的最低下者。无人身自由,完全隶属于奴隶主,任主人驱使、赠赐和买卖,无任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十二年(1414)三月所设可河卫皆作噶哈卫。
见“于越”(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