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法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十四世纪中叶西藏地方帕竹政权首领绛曲坚赞参照松赞干布以来吐蕃历代法典纂集而成,内容包括:英雄猛虎法;狐皮惩怯法;职官制度法;判别真伪法;逮捕传讯法;用刑取供法;罚款法;征税法;杀人偿命法;伤人治罪法;背盟违约惩处法;盗窃治罪法;联姻与离婚法;通奸治罪法;借贷钱财法。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十四世纪中叶西藏地方帕竹政权首领绛曲坚赞参照松赞干布以来吐蕃历代法典纂集而成,内容包括:英雄猛虎法;狐皮惩怯法;职官制度法;判别真伪法;逮捕传讯法;用刑取供法;罚款法;征税法;杀人偿命法;伤人治罪法;背盟违约惩处法;盗窃治罪法;联姻与离婚法;通奸治罪法;借贷钱财法。
即“克牙气克”(987页)。
拉祜语音译,意为“小户”。解放前云南澜沧县糯福区拉祜族母系大家庭中实行从妻居的对偶小家庭。每个母系大家庭中一般包括有七八个乃至一二十个这样的“小户”,住在同一幢大房中的各个间隔里,有集体耕地,共同劳动
书名。今两广地区先民人物传记。7卷。三国吴陆胤(字敬宗,吴国治所建业,今南京人)撰。时广州领有南海、苍梧、郁林、高凉四郡,约当今广东、广西的大部分地区。此书专载今两广地区古人物,如丁密、猗琐、丁茂、黄
又作仡头、仡兜、兜、革兜。始见于明代记载。分布在贵州黎平、石阡、镇远、福泉、黄平、凯里、开阳、修文等地。服饰类※海苗。语言及习俗与黔中南、黔西北苗族相近
?—768唐朝大臣。营州柳城(今辽宁朝阳南)胡人。智敏善骑射。世隶契丹,守营州。后附安禄山、史思明。安史之乱后,降唐,任幽州、卢龙节度使,迁检校兵部尚书;在辖区内治城邑,聚甲兵,征赋税,拥兵自重。大历
西夏党项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分布在今宁夏、甘肃、陕北、内蒙、青海一带,现早已消亡。11世纪西夏立国前创制的西夏文为其记录文字。语音上声母分重唇、轻唇、舌头、舌上、牙、齿头、正齿、喉、来日
亦作贵家。南明桂王(永历帝)入缅所遗官族及随从之后裔,明亡后分散于滇西南及木邦一带,逐渐形成桂家集团,经百余年繁衍生息,至清乾隆时(1736—1795)势力强盛,在其首领宫里雁统领下,于木邦开办※波龙
景颇语音译,意为“人”。部分景颇族自称。汉称“大山”。※景颇族中的一支系。主要聚居于云南省盈江县的支丹山、铜壁关、巨石关、普伦、邦瓦等地,还有部分散居于梁河县、瑞丽县、潞西县、陇川县的一些地区。语言属
?—1370明初将领。字世美。回族,濠州虹县(今安徽泗县)胡大海之养子。从大海投朱元璋反元,勇敢善战。元至正十八年(1358),从攻婺州(今浙江金华县),奉命迎战东师于梅花门,大败元军。又与大海配合破
见“亦不剌”(8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