刬马军起义
明代壮族农民起义之一。隆庆年间(1567—1572),柳州府属迁江县的北三(今属来宾)、来宾县的北五和柳江县的三都、五都等处壮族农民举行武装起义。因义军擅长用毒弩打仗,箭无虚发,人强马壮,矫健轻捷,屡胜明军骑兵,故名。义军常以百为群,四出攻打州县。数年间,先后攻克来宾、武宣、平南、藤县、贵县、南宁等地。但因无坚固根据地,军行所至,得而复失,终被明军镇压。
明代壮族农民起义之一。隆庆年间(1567—1572),柳州府属迁江县的北三(今属来宾)、来宾县的北五和柳江县的三都、五都等处壮族农民举行武装起义。因义军擅长用毒弩打仗,箭无虚发,人强马壮,矫健轻捷,屡胜明军骑兵,故名。义军常以百为群,四出攻打州县。数年间,先后攻克来宾、武宣、平南、藤县、贵县、南宁等地。但因无坚固根据地,军行所至,得而复失,终被明军镇压。
见“耶律倍”(1303页)。
即“俱战提”(1888页)。
或称内姓。鲜卑始祖拓跋力微时(220—277)或其前后,外部落诸姓内入者。拓跋部在战胜或兼并外部落之后,外部诸族就可能成为内姓,即其部落集团新成员。据《魏书·官氏志》载,内入诸姓有75姓(一说68姓)
亦称“乌吉乌纲”。景颇语音译,意为“拉牛”。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地区对因某一纠纷引起的家族与家族、村寨与村寨及至“山官”辖区之间的武装抢牛事件的泛称。汉称“拉事”。大多因人命、杀伤牲畜、盗窃及债务与婚姻
明代傣族土司名。本马龙他郎甸猛摩地,名者岛。洪武(1368—1398)末内附,隶云南布政司。永乐元年(1403),以其地广人稠,乃置者乐甸长官司。治所即今云南镇源县东北恩乐。十八年(1420),长官刀
书名。元刻本题《新编纂图增新群书类要事林广记》。南宋末陈元靓编,元人增补。分前、后、续、别4集,42卷,51类。内容极为广泛,是一部民间日用百科全书。所录元代资料较多,计:前集卷3有《大元混一图》;卷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十二年(1414)三月所设可河卫、正统(1436—1449)后所设海河卫皆称作噶哈卫。
见“鄂伦春族”(2052页)。
古代夫余人的祭天节。据《后汉书》、《三国志》载,每年腊月(即农历十二月,一作殷正月),夫余人举族举行祭天,“大会连日”,饮食歌舞,名之曰“迎鼓”。并于是时断刑狱,解囚徒。
?—580北周宗室、大臣。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字乾信。周武帝※宇文邕子。初封秦国公。建德三年(574)进爵为王。大象二年(580),为上柱国、大冢宰、大右弼。寻与子俱为权臣隋国公杨坚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