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号弓
见“弓力”(137页)。
见“弓力”(137页)。
?—1680蒙古族。察合台后王※伊斯玛依勒汗子。世居新疆。康熙九年(1670),为镇压伊斯兰教白山派,奉父命统兵驻镇喀什噶尔(今喀什),逐阿帕克和卓。十九年(1680),阿帕克和卓导引准噶尔部噶尔丹进
旧县名。即今巴塘。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西部,金沙江东。古为白狼国地。唐宋时为吐蕃所据,元、明两代为乌思藏据。清康熙五十八年(1719)内附,雍正七年(1729)设正副宣抚司、粮台及都司、千总各职。光
敦煌吐蕃藏文文献。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086号卷子。全卷7行。系丝棉部落民间土地买卖契约。内容是:“猪年夏,丝绵部李铁增兄弟之房屋地与王冈兴(地)相连,冈兴兄弟从铁增兄弟处购得(此地)之价是青稞
蒙古族建房习俗。蒙古语称作“铁哈桂尤勒根”意为杀鸡。流行于内蒙古东部地区。源于汉族建房以公鸡冠血涂梁习俗。蒙古族古代以游牧为业,住毡包。明朝后期,大批汉族移居蒙古地区,“造室力农”,部分蒙古族亦开始半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汗王。又称岱青。※和鄂尔勒克长子。明崇祯十三年(1640),随父参加在塔尔巴哈台召开的卫拉特、喀尔喀四十四部王公大会,参与制定《蒙古卫拉特法典》。清顺治元年(1644),成为西
旧时西藏地方政府所置的官衔之一。门巴族和藏族部分地区※宗本以下“措”一级行政官员,略似内地的“区长”或“乡长”。有民主推举产生、宗本择定或差巴户轮流担任等形式。为旧政府主管全措行政事务,征派差税、调解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为※克烈分部之一。出自该部之亦勒卜客儿,曾任成吉思汗的百户长及博尔赤(司膳),为成吉思汗大哈敦孛儿帖的侍臣。参见“克烈”(985页)。
清代书法家。安徽怀宁人。回族。清末民初在世。善书法。著有《回教考略书后》等。另有《晚清室家书》3卷,刊行。
书名。以后金天聪元年(1627)至康熙三十五年(1696),处理蒙古事务陆续发布的152条法令汇编而成。乾隆五十四年(1789)又补充汇编成209条。嘉庆十六年(1811)理藩院尚书庆桂奏请修改,经3
瑶语音译。见“油锅”(1513页)。